顾地科技原大股东前脚转让完股份,后脚就违规减持。顾地科技今日公告,公司于21日收到股东广东顾地塑料有限公司(下称广东顾地)的《联络函》,后者违规减持公司股份17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13%。
具体来看,广东顾地于20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29%,减持均价为20.1元/股;于21日再次通过大宗交易,以均价20.16元/股减持6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84%,合计减持4.9913%。本次减持后,广东顾地持股由13.3551%降至8.3638%。广东顾地表示,本次减持为补充其流动资金,改善其财务状况和提高盈利、抗风险能力,并称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
公司表示,广东顾地的本次减持违反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不仅破坏证券市场交易秩序,还侵害了其他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据公司披露,广东顾地曾因相关行为涉嫌违规,于2015年12月8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司于6月3日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就广东顾地相关行为对广东顾地及其他相关方作出行政处罚。依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不得减持股份。广东顾地本次减持违反了上述规定。
此外,公司表示,广东顾地本次减持未提前告知公司,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定和自身承诺。公司称,在20日下午得知发生大宗交易减持后,已书面发函广东顾地求证,但广东顾地于21日再次违规减持。此前,广东顾地于2015年12月27日在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未来12个月内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和审批程序。
作为公司原大股东,广东顾地于2015年12月27日与山西盛农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599.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8%)协议转让给后者;同日,广东顾地与冯波签署协议,将17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协议转让给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