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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行业2016年日常报告: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公布,重磅政策促进风光消纳

来源:国金证券 作者:张帅,姚遥 2016-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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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政策促进风光消纳。我国风光消纳形势严峻,以风电为例,2015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728小时,同比下降172小时,风电弃风限电形势加剧,全年弃风电量33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3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15%,同比增加7个百分点,其中弃风较重的地区是甘肃(弃风电量82亿千瓦时、弃风率39%)、新疆(弃风电量71亿千瓦时、弃风率32%)、吉林(弃风电量27亿千瓦时、弃风率32%)。2016年一季度风电的平均利用小时数422小时,同比下降61小时;风电弃风电量19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5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26%,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消纳情况不容乐观,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此次强力政策的《通知》的出台彰显了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调整能源结构的决心。

明确了电网企业是责任主体,有利于政策的执行落地。2016年3月份发改委就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此次的《通知》是《办法》的延续和细则上的明确。《通知》中明确了由电网企业按标杆上网电价和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全额结算,电网企业将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全年保障性收购电量根据历史和功率预测情况分解到各月,并优先结算当月的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电量,月度保障性收购电量结算完成后再结算市场交易部分电量,年终统一清算。

保障性收购电量将实质性改善限电问题,提升运营商的合理投资回报。《通知》中按照各类标杆电价覆盖区域,结合资源条件和消纳能力,核定并公布了弃风、弃光限电地区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保障性收购电量应由电网企业按标杆上网电价和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全额结算,超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部分应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并可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同时,严禁对保障范围内的电量采取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向煤电等其他电源支付费用的方式来获取发电权。因而,参与市场竞价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公司相比火电企业有更强的竞争力。《通知》对弃风、弃光严重的地区提供了风光的消纳保底的方法,随着特高压的逐步建设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实施,风电、光伏的装机量在十三五期间有望持续发展,限电问题得到缓解,电场经营情况将得到实质性改善。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我国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的决心坚定。2016年促进风光并网消纳的重磅政策陆续出台,此次的《通知》的发布利好相关光伏、风电运营商。推荐:隆基股份、中来股份;运营规模有望高速成长的天顺风能,建议关注:金风科技、福能股份、节能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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