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
一、“随意停牌、停牌时间过长、停牌期间信息披露不充分”等是A股上市公司当前急需解决的停复牌制度弊端。早在2012年,上交所取消了异常波动公告和股东大会召开日例行停牌,上市公司停牌数量较此前下降70%左右;
二、“去年股市整体异常波动所引发的集中停牌潮”以及“MSCI机构投资者在第二轮征询意见中提出的A股停复牌的任意性”是推进本次停复牌调整与完善的主要因素。去年股市整体异常波动中,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躲避和防止股价短期大幅度下跌,出现了集中停复牌潮,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引起境内外投资者的关注。2016年4月以来,MSCI指数公司已就A股纳入MSCI指数展开第二轮征询意见,在本轮征询意见中,机构投资者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包括了A股公司停复牌的任意性;
三、沪深交易所出台的规则,重新确定了停牌原则,强调上市公司不得随意停牌,平衡“上市公司的停复牌权”与“投资者的交易权”。本次沪深两市交易所的停复牌规则的出台,表明了监管层在“满足上市公司正常的停复牌需求(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与维护整个市场交易秩序(投资者交易权)”两者间做出的更好的平衡,进一步约束和监督停牌的“随意性”,维护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和流动性,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
四、新规中,沪深交易所在非连续停牌的时间限制上保持一致,在连续停牌时间上,沪深交易所略有差异。连续筹划重组的,上交所规定停牌不超过5个月,而深交所规定不得超过6个月。
五、短期内提升了本轮A股加入MSCI指数的概率,中长期有利于A股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在6月15日(MSCI讨论是否将A股纳入事件)之前,沪深交易所出台调整和改进停复牌相关制度,显示监管层正在积极努力推进A股被MSCI指数事宜,进一步加大本轮A股冲关MSCI指数的概率。
六、预计接下来复牌的上市公司数量有所增加,需甄别单一标的复牌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伴随着停复牌新规的出台,预计上市公司陆续复牌的数量将有所增加,需要甄别具体上市公司复牌的所带来的不确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