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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业:同业市场新规,规范信贷证券化;执行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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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据4月29日《21世纪经济报道》的消息,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我们从报道中总结出要点如下:1) 信贷资产转让需集中登记,登记后的资产不再被视为非标信贷资产,2) 出让方银行需为信贷资产转让计提适当拨备和风险资本,3) 出让方银行不得通过理财资金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收益权,4) 不良资产收益权的投资者严格限定为合格机构投资者(而非个人投资者)。

分析。

我们认为新规旨在解决以下问题:1) 通过集中登记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控制,从而对非正式证券化市场进行规范;2) 通过要求出让方银行充分计提拨备/风险资本而将监管套利的空间最小化;3) 为将来不良资产的转让做好准备。目前银行通过各种中介渠道(如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进行场外市场信贷证券化。我们估算截至2015年年底,非标信贷资产余额为人民币16万亿元,主要被计作应收款项类投资和理财产品,并集中在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虽然更严格的拨备/资本规定可能会新老划段仅适用于新的信贷资产转让,但银行可能会因此而减少非标信贷资产投资,并增加直接贷款、理财、正规资产支持证券和发债活动以缓解对借款人流动性的潜在影响。尽管如此,新规的执行仍是关键,目前我们缺乏细节以全面评估盈利和流动性可能受到的影响。例如,目前尚不清楚非贷款收益权证券化、银行直投以及理财直投产品是否会受到影响。我们注意到年初至今理财计划在信贷生成中的重要性上升。

潜在影响。

我们粗略的静态分析显示,在其它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假设拨贷比为1%/2%,则人民币11万元的非标信贷资产回购/投资的额外拨备成本将占到2015年净利润的5%/10%,相当于2015年行业风险加权资产的12%。虽然潜在影响在可控程度尚不明朗,但我们认为较为活跃的信贷资产出让方受到的影响可能尤其大。尽管如此,鉴于非标信贷收益权资产业务规模有限,我们认为整个银行系统所受的影响将较为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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