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据《财新周刊》报道,首批债转股规模为一万亿元,预计在三年甚至更短时间内,化解1万亿元左右规模的银行潜在不良资产。报道还提及,债转股对象聚焦为有潜在价值、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国企为主。这类企业在银行账面上多反映为关注类贷款甚至正常类贷款,而非不良贷款。
上世纪末债转股经验:20世纪末,“债转股”曾经在我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时大量采用,被视为国企解困三大政策之一。国家经贸委(2003年被撤销并入发改委、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7月发布《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此轮不良资产处置当中,通过债转股方式处置了约4000亿不良资产,占比约30%。
债转股益处:
(1)缓解银行潜在不良压力:2015年底商业银行关注类和不良类贷款占比为5.46%。其中关注类贷款2.89万亿元,占比为3.79%。首批债转股规模为1万亿元,接近关注类贷款的1/3,可消化行业隐含不良率约1个百分点,从而降低银行账面不良额和不良贷款率,提高拨备覆盖率,缓解银行核销压力,解开商业银行的不良枷锁,释放了商业银行经营活力。
(2)帮助企业去杠杆: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高企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而债转股可以为企业一次性“空中加油”,恢复融资能力,重新补充运营资金。其次,债转股能够为有潜力的企业延缓企业的财务压力,赢得发展时间,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去产能思路。
债转股弊端:
(1)突破了《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颠覆了正常经济的“优胜劣汰”规则,出现逆向淘汰,“奖懒罚勤”。
(3)加大资本补充压力:根据银监会的规定,银行被动持有的股权两年处置期内风险权重为400%,而若超过处置期,风险权重为1250%。
债转股有效实施建议:(1)不良贷款转优先股优于普通股:优先股在参与企业经营决策方面受限,是一种扭曲较少的债转股工具,符合本轮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化取向。此外,优先股有固定支付的股息率,对银行利润冲击较小。
(2)完善债转股资产处置的退出机制,例如面向股票公开市场出售和并购等。
标的推荐:中信银行
风险提示:债转股推进进程不及预期,资产质量进一步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