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熔盛重工3月8日公告,中国银行通过债转股方式,持有公司14%股份将成为最大股东。另3月10日外媒传中国央行有关司局已在起草相关银行债转股文件,允许商业银行处置不良债权时,可以将不良贷款置换为股权。
评论:
减轻企业负担,拓宽银行业务边界经济增速下行,企业盈利恶化,偿债能力减弱,导致在去杠杆的过程中企业偿债压力加大,不良贷款置换为股权将极大缓解部分企业债务负担,给企业以喘息之机,渡过转型阵痛期。在《商业银行法》规定下,银行不允许银行持有企业股权,而该政策的实施将为银行打开步入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大门,拓宽银行业务边界。
不会对资本充足率造成侵蚀市场担心债转股后,银行资本充足率将大幅下滑,因为银行贷款的风险权重100%,银行若被动持有工商企业股权或则对应400%的风险权重。但我们认为这种可能性极低:一是银行大面积实施债转股可能性较小,备选对象可能限于有潜质的龙头企业;二是银行持有企业股权,大概率是通过产业基金、信托等方式对企业间接持有,做到业务与风险隔离。
投贷联动试点+不良债权转股权,或为混业经营的信号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度明确提到今年将启动投贷联动试点,预计首批试点的商业银行将很快公布。银行试点“股权+债权”的联动投资模式,能够发挥银行在信用风险排查上的优势,挖掘优质企业的投资机会,提升银行盈利能力。但无论是银行投贷联动还是不良债权转股权,都不符合现有《商业银行法》规定的银行不允许持有企业股权,因此上述两项业务的推进存在对现有法规修改的预期,若真对法规进行修改则可能为混业经营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