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名单:财政部、水利部和住建部3月2日发布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年各省份可择优推荐1个城市参与全国范围内的竞争(计划单列市可以单独申报),且第一批试点城市所在省份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并公布了试点流程、评审内容、实施方案的编制。我们认为此次申报相当于选取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名单,对促进行业发展意义巨大。
投融资明细化,保证项目全生命周期运转:通知中提出要建设明确的运营模式,实现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高效管理;有明确的资金筹集渠道和有效的资金整合方案,积极采取技术+资本、整体打包等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性的创新模式,保证项目高效运营。此外,方案中还提出要明确PPP的实施基础(包括是否吸引建设方参与合作等)、明确资源整合和打包方案等。规范化的投融资模式、后期运营模式利好海绵城市全生命周期建设,保证各项目的良好发展。
空间广阔:通知还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这一比例要提高到80%以上,根据行业经验,假设每平方公里投资1.9亿元,对应国家规划(全国城市建成区面积4.8万平方公里)2020年将达到万亿投资规模,空间巨大。在宏观经济下滑的背景下,海绵城市能起到稳投资、防内涝的双重作用,后续政策、订单值得期待。
投资建议:我们认为第一批试点城市名单公布后,经过一年的摸索,2016年或是海绵城市项目落实、行业启动的元年,而此次新一批试点城市的申报更体现上层对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视,后续新的试点城市名单、订单的出台等都将是主题投资的良好催化剂。推荐碧水源(膜处理再生水)、环能科技(黑臭河治理先驱)、聚光科技(监测龙头,已有海绵城市框架协议),并看好地方上的水务公司参与到海绵城市建设中,推荐江南水务。此外建议关注云投生态、ST华赛(清华系,已获取4个城市海绵城市项目)、洪城水业。
风险提示:推行力度低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