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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快评:央行出台存准新规,有助稳定汇率预期

来源:平安证券 作者:魏伟 2016-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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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6年1月25日起,对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金融机构存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境外金融机构不包括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和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等境外央行类机构。

平安观点:

央行对境外金融机构的境内存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一方面如同央行所述,是为建立跨境人民币资金逆周期调节长效机制,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不会影响境内人民币的流动性;另一方面,结合近期离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面临的贬值压力及央行上周在离岸市场的干预来看,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收紧了离岸人民币流动性供给,遏制离岸市场做空人民币的行为,缓解人民币面临的贬值压力。总的来看,央行近期针对跨境资本流动及外汇市场的动作,充分体现了央行具备对于人民币汇率及外汇市场的调控能力,也增强了市场对于“央行有能力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的信心,有助于汇率预期的稳定。

央行对境外机构境内存放执行正常存准率,稳定和平衡跨境资金流动:央行宣布自1月25日起,对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金融机构存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央行表示,这是基于2014年12月央行发布的《关于存款口径调整后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利率管理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387号文),当时规定将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金融机构存放纳入存款准备金的交付范围,只不过存准率暂定为零。央行明确指出,对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存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建立了对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进行逆周期调节的长效机制,是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助于抑制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的顺周期行为,防范宏观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此外,存准交存主体为境外金融机构,因此不会影响境内人民币流动性。

央行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收紧了离岸人民币流动性供给:离岸人民币市场与在岸市场相比,并无中央银行进行货币的投放和回收来调节流动性,境外机构在境内的存放资金是离岸人民币市场流动性的主要供给方之一。对这部分资金征收正常的存准率,按照当前境外机构在境内1.3万亿的同业存放和大型机构17.0%的存款准备金率计算,央行此举将收紧大约2200亿元的离岸人民币流动性供给。不过,根据媒体流传的央行通知原文,此次执行正常存准率的包括三类账户,其中,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的境内存放执行代理行的法定存准(约17.0%);港澳人民币清算行的境内存放执行外资行的法定存准(约15.5%),其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的境内存放执行母行法定存准(约17.0%),目前三类账户的余额并无明确数据,因此实际收紧的流动性规模难以准确估算。

离岸人民币流动性收紧,缓解离岸人民币贬值压力:近期,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存在持续贬值预期的背景下,离岸人民币市场套汇活动激增,进一步加剧了人民币的贬值压力。由于离岸人民币空头主要通过借入离岸人民币头寸后购汇,并在远期结汇的方式获取收益,央行上周在离岸人民币市场上大举收紧流动性,致使离岸人民币拆借利率大幅飙升,沉重打击了人民币空头。而央行此番对于境外金融机构的境内存放征收存准,与上周的行为异曲同工,主要也是通过控制离岸人民币的流动性供给,遏制离岸市场做空人民币的行为,缓解人民币面临的贬值压力。而从人民币汇率日内走势来看,在岸与离岸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汇率均在开盘后同步走高,且两市场汇差亦有所收窄。

央行具备调控能力,有助稳定汇率预期。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预期由升转贬以来,我国资金外流的情况逐渐加剧。我们认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走贬是顺应两国经济形势和汇率机制改革之后的自然市场化重估,存在其必要性;而贬值导致的资本流出也是市场化的现象,如同人民币在升值通道时面临的大规模资本内流一样。不过,当前市场对于汇率的波动和跨境资本流动性的状况存在过度解读和恐慌的情绪,仍然需要政策层面的调控和引导。央行从去年底开始已经在逐步采取措施控制跨境资金的流动,包括严查人民币参加行购售汇业务真实性;暂停内地部分人民币代理行向离岸参加行提供跨境融资;以防范金融产品风险名义暂停RQDII出海等等。我们认为,央行近期针对跨境资本流动及外汇市场的动作,充分体现了央行具备对于人民币汇率及外汇市场的调控能力,也增强了市场对于“央行有能力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的信心,有助于汇率预期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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