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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行业点评报告:成品油价第11次下调

来源:华融证券 作者:王刚 2015-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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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格年内第11 次下调

11 月17 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85 元和80 元,零售价格90 号汽油和0 号柴油每升分别降低0.06 元和0.07 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1 月17 日24 时。

年内汽柴油累计分别下调525 元和575 元每吨

国内成品油价格每10 个工作日进行一次调整,年内共开启了22 次调价窗口,其中7 次上调,汽油累计上调幅度1495 元/吨,柴油1440 元/ 吨;11 次下调,汽油累计下调幅度2020 元/吨,柴油2015 元/吨;4 次调价搁浅。总体上,年内,汽油每吨下调525 元,柴油每吨下调575 元。

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指日可待

“十三五”期间,将全面建立市场化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预计在2017 年左右成品油价格将全面放开。

我国现行的参考国际原油价格每10 个工作日进行一次调整的定价方法已经能够比较灵敏的反应炼油成本的变化,比较迅速地根据原油价格的波动调整成品油的价格。但是这种方法仍然是一种“成本加成法”,无法反应市场上供给和需求关系的变化,特别是在我国不掌握原油定价权的情况下,经常出现成品油价格涨跌和国内需求现状相背离的情形。因此,虽然现行方法已经是比较成功的定价方法,但仍存在改进空间。

“十三五”炼油行业的主要任务

截至目前,全国炼油总能力7.31 亿吨,其中,中石化2.94 亿吨,占41%, 中石油2.04 亿吨,占27%,两家合计68%,其余为中海油及地方炼厂, 其中山东地炼1.35 亿吨,占比18%。全国炼油能力总体过剩。

“十三五”期间,炼油行业的主要任务包括: 淘汰关停落后产能和小产能,以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审批,促进地方炼油厂的落后产能淘汰;提高成品油质量,全面推行国五标准的成品油,以此为契机推动炼厂技术改造,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炼厂布局;成品油价格市场化。

油价将主要在低位震荡

当前全球石油供应过剩,国际油价承受着较大压力,无意外事件发生的情况下,短期内大幅上涨可能性不大,国际原油价格将主要持续低位震荡。因此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空间也有限,我们预计下轮调价窗口无论上调或下调,幅度都不会太大,搁浅的可能性也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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