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研报 - 公司研究 - 正文

美亚柏科:加强打击互联网侵权,最直接全面的受益者

来源:中投证券 作者:张镭 2015-11-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事件:1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以新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投资要点:

政策提出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重点打击健康安全相关的消费品和农产品,以及互联网侵权盗版。具体对象包括:(1)影响健康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生产资料,被社会集中反映的假冒产品。如农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易制爆危险品等;(2)互联网侵权盗版,如仿冒知名商标、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网络侵权盗版不非法转载。

网络监管信息的数据级与内容将呈现爆发式增长,涉及的权责部门广泛。追查和管理的信息包括:(1)不法分子住所地址、IP地址、银行账户等全程信息,以及域名属地化、IP地址精细化和网站备案等;(2)推行网络实名制、电子标签,达到侵权假冒行为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效果;(3)将APP、网络云存储空间、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版权监管,扩大范围;(4)网络实名制、寄递实名制、跨境执法、发布失信黑名单等相关信息。政策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长效的机制,来有效遏制网络侵权假冒。

涉及负责的职权部门包括工信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药监局等15个部级单位。

权责进一步确立,及电子证据细化与法律效力的明确,将刺激监管部门、电商交易平台、维权个人或企业三大主体的订单落地。意见要求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格局。我们认为,该意见的出台将刺激政府监管部门(如工商和公安部门)、电商交易平台(淘宝、唯品会、邮件快递等)、维权主体,加大对网络侵权监管、资格审查或维权等信息化投入。此外,明确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的法律效力,细化电子证据规格,将大为促进电子取证行业。

网购正品率低,侵权投诉增势迅猛。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抽查,2014年网贩正品率不足60%;然而维权意识正大步提高,全年受理的网贩侵权投诉案件近8万件,同比增长356.6%。

公司是最直接最全面的受益标的,涵盖网络监管、数字知识产权保护、舆情监测等业务,打造诚信的网络环境市场迎来井喷。一方面,公司为维权方提供的数字维权服务,包括网络游戏、网络商标和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影视/音乐作品;另一方面,为工商和网监等提供网络商务、网络信息等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打击互联网侵权、明确各类电子证据法律效力及其细化,不公司核心业务高度相关。考虑到行业的爆发性及公司竞争优势明显,我们上调15-17年EPS至0.38、0.57、0.83元,强烈推荐。以16年EPS为基础,参考信息安全相关个股启明星辰、卫士通等估值,给予80倍PE,目标价45.6元。

风险提示:政策刺激不达预期、新业务拓展不达预期、并购整合风险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启明星辰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