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周岁创业板三大痛点待解 深交所:市场需要“更进一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陈浠 2015-11-02 08: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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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启动至今已六年,但仍存在三大痛点。

2009年10月23日,创业板市场正式启动,10月30日,首批28家公司挂牌。21世纪经济报道从深交所获得的统计数据显示,这六年间,创业板成绩昭然,已拥有484家上市公司,其中95%为高新技术企业,73%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板块总市值3.6万亿元,累计融资规模3951亿元,研发投入强度持续保持在5%以上,六年收入复合增长率18%。

但是,发展了六年时间的创业板市场,仍有其痛点,可归纳为三个——上市数量少和审核效率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上市遇到实质性障碍、缺乏灵活的并购融资制度支持。创业板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更为顺畅的机制。

针对三大痛点问题,深交所近日表示,作为支持创新创业企业的重要平台,创业板市场需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一方面,要打开创业板市场的大门,加快发行上市的审核节奏,让更多的创业创新企业更加便捷、高效地进入市场。另一方面,要尽早推出创业板尚未盈利企业上市政策,降低VIE架构企业回归上市的难度,以更加开放和务实的心态,迎接互联网中概股的回归和创新型企业的上市。

此外,深交所还称,将切实发挥资本市场对于上市公司的支持力度,回归小额快速融资机制的政策本源,积极支持上市公司的小额快速融资,提升再融资审核的包容性和效率;同时根据并购重组的交易规模设置差异化的审核流程,加快小额并购交易的效率。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此前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由于投资者结构、国内环境等限制,我们没法完全像纳斯达克那样去做,但是深圳创业板应该提高宽容性,更好地支持创业创新。

“单独层次”无进展

创业板开设以来,让优秀的企业有了更好的资本平台,也让国内PE/VC等机构资金退出有了很好的渠道,但实际上,成功登陆创业板的企业并不多。

深交所的统计显示,2009年至2015年的六年间,创业板每年新增上市公司数量分别为36家、117家、128家、74家、0家、51家、78家,上市数量颇有限。

与此同时,诸多优秀企业并没有在国内继续等待,而是选择到海外上市。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5年上半年,中国内地企业海外上市的数量分别为163家、114家、74家、92家、113家、35家,海外上市企业数量远超过创业板市场,其中包括阿里巴巴、京东等企业。

审核效率亦是一个重要问题。

同时,创业创新型企业通常处于快速成长期,对于资金的需求较为紧迫,对于发行上市效率要求较高,与海外市场平均三四个月的发行审核周期相比,创业板市场一至两年的发行审核周期显得较为漫长。

“从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员会的审核到拿到证监会的批文,整整两年过去了;从2010年准备上市资料到今天办这个答谢会整整5年过去了;从2007年券商进公司到现在整整8年过去了。”2014年8月份上市后,创业板公司艾比森(300389.SZ)董事长丁彦辉在公司上市答谢酒会上称。

丁彦辉的“吐槽”,颇有代表性。登陆创业板的历程,对绝大多数企业而言是一种煎熬。尤其是受2012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影响,部分发行人审核周期超过三年,而在审期间,发行人为保证业务、财务等的稳定性,不敢进行大规模投资、并购重组等行为,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程度的制约。

除了上市数量少、审核效率低这个痛点,第二个重要的痛点在于创业板上市门槛的问题。

2014年5月,创业板准入条件曾进行调整,取消了持续增长的要求,适应了创新型企业业绩波动的特点,但创业板现有财务准入门槛仍要求发行人已经盈利,导致更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企业,尤其是互联网、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的创新企业无法进入创业板市场。

2014年9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家互联网企业以及中介机构获悉,当时,监管层就创业板“单独层次”(针对尚未盈利企业上市问题)的准入门槛等问题,已多次主动与互联网企业沟通交流。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一政策至今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10月30日,某券商资深投行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对于创业板市场的诸多创新举措,深交所很有动力去做,就如同上交所对战略新兴板块一样。但还是需要证监会乃至更高层面的支持推动才能落实。期待系列举措能更快取得进展,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创业。

并购融资效率待改进

创业板第三个痛点出现在已上市的公司身上——并购融资机制不够灵活。

深交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创业板披露重组方案96单,获得证监会核准的重组方案57单,规模创出历史新高。

但是并购重组的效率仍有待改进。2014年11月,并购重组制度改革取消了现金类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而上市公司大量使用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方式仍需要证监会的行政审批。当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审核快慢不一,短则2个月,长则半年以上,平均审核周期需要4个月左右。

有创业板公司向监管机构反映称,不少发行股份购买的重组交易规模仅三五亿元,新股发行规模也低于5%,并未达到重大资产的标准,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也不大,但其审核流程和周期与几十亿、几百亿的交易基本一样,这样既增加了监管层的审核压力和负担,也影响了小额重组交易的效率。

10月30日,一家深圳创业板公司董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并购重组的效率确实有较大的改进空间,尤其是对小额的重组交易,希望能有更快的审核速度,真正实现差异化审核。

事实上,类似的思路已在再融资政策上实施,只是实施效果不佳。

2014年5月出台的创业板再融资制度,率先实行了小额快速融资机制,非公开发行融资额不超过5000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10%的,证监会适用简易程序,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

这一制度推出后,诸多创业板公司迅速试行。半年内,共有13家公司推出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但是,最终仅三聚环保(300072.SZ)这一家公司的申请获得快速核准,其他获得核准的特锐德(300001.SZ)、福瑞股份(300049.SZ)及雅本化学(300261.SZ)等公司审核周期均远远长于15个工作日,与大额再融资方案的审核周期基本没有差别。除此,还有6家否决或终止。

此后,小额快速融资已经基本没有创业板公司再去尝试,最近一年也未见到创业板公司披露小额快速融资方案。这一项此前被认为是创业板重要创新,曾被诸多中小板上市公司所艳羡的举措,但最终却几乎被创业板公司搁置不用。

前述董秘告诉记者,小额快速融资机制想法很好,但融资额本来就很小,加上太多限制,实在吸引力不大。

创业板再融资制度实施后,已有数十家公司完成了再融资。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亦有公司向监管机构反映称,创业板再融资审批时间相对于主板、中小板更为漫长,对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现金分红等事项的审核要求更为严格,再融资审核难度相对较大。

(记者邮箱:chenxich@foxmai.com)(编辑:简俊东,邮箱:jianjd@21jing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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