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专题系列共分金木水火土五个部分。本文是专题的第一部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简述》。
在金融市场参与人看来,流动性风险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词汇。流动性风险就像不起眼的星星之火,在以往的风险研究及金融机构中并未受到重视,2007年金融危机爆发,流动性风险体现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杀伤力。
现今我国的金融机构的潜在流动性风险值得关注。就外部环境而言,美国因素将至新兴市场流动性紧缩,国际动荡因素较多;从内部情况来说,利率市场化提速迫使银行变革,导致银行负债的稳定性下降,流动性压力上升,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有可能出现部分机构因为流动性问题倒闭,引发危机。
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是经济流动性风险的缩影。商业银行既是宏观经济中流动性的主要提供者和转换者,又扮演着清算、支付、托管的重要中介责任;在经营中,商业银行业始终面临着盈利与安全的抉择,大而不能倒的特质也决定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有必要紧密跟踪。
但流动性风险直到2010年才进入巴塞尔协议体系,晚于其他三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与其他三大风险不同,它不纳入第一支柱的资本计量体系,而是作为第二支柱监管检查的内容。流动性风险属于次生风险、突发性强、传染性大,且缺少对冲工具。
流动性风险从分类来说,一般分为融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
两种流动性风险如果形成闭合的风险循环,这种流动性循环轻则会导致个别金融机构的倒闭破产,重则可能影响整个经济的金融稳定,此时就需要作为最后贷款人的央行出面干预,以打破循环。
我们也注意到,商业银行跟普通的工商企业流动性问题有很大的不同,这既包括资产和负债的结构差异,也包括流动性的分析方法的不同。我们会在后续的专题中继续细节阐述概要介绍中需展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