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和互联网保险一直是我们推荐的重要领域,本周,国家分别对大数据和互联网保险提出意见,我们对此有如下点评:
1、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
(1)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开放的力度。从今年年初,我们持续给大家推荐智慧城市板块的核心逻辑就是政府开放数据、购买服务的大趋势,吸引社会企业参与政府数据的开发和运营,提升政府数据使用效率。目前,我们看到已经有上市公司通过PPP的方式获得政府信息化项目,进而获得政府数据的运营权,开展民生服务。重点推荐:易华录、飞利信。
(2)积极推进政府内部信息交换共享、全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政府运用大数据的能力。目前的局面是政府各部门存在信息孤岛局面,如果不能实现数据的集中管控,不利于数据效率的发挥,所以各地区、各部门已建、在建信息系统要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我们认为,第一阶段是上马各种大数据系统,健全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加快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完善国家重要数据库信息系统,完善政府数据公示制度。这方面,政府的信息化能力较弱,需要社会企业参与进来,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实现。重点推荐:东方国信、飞利信、航天信息、华宇软件。
(3)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化征信服务。推动征信机构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鼓励征信机构开展专业化征信服务、大力培育发展信用服务业。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启动,未来不仅是C端、B端、政府端,信用都是提升效率,风险管控的核心环节,政府、金融机构等将支持征信机构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深入合作,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应用。重点推荐:银之杰、飞利信。
2.保监会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这是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发布之后第一个分类监管细则落地。 点评:
(1)强调牌照监管:互联网保险只能由保险公司(自营模式)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至今取得互联网保险资格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有4家:众安保险(阿里、腾讯、平安)、易安保险(银之杰主控)、泰康在线财险、安心财险。
(2)保险专业中介纳入保险机构范畴。
(3)可以跨区域经营互联网保险(相比传统保险模式成本大幅降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普通型终身寿险、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可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需要设立当地分支机构,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等成本,通过互联网对接成熟的B端或者直接对接C端,代理成本大幅缩减。
(4)对有保险专业中介资质的第三方互联网渠道平台,政策上承认其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开展的合法性,但是平台不得代收保费,不能涉及资金往来,有关“核保、理赔、退保、投诉及客户服务”等关键环节应当由保险机构直接负责,不得委托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操作和管理。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应直接转账支付至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专用账户,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险费并进行转支付。保费收入专用账户包括保险机构依法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的专用账户。 总体来看,该政策利好整个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发展,拥有互联网保险牌照的轻型新公司将最为受益,保险产品设计、理赔服务,以及资金沉淀和流水都有明确政策支持,银之杰(300085)最为受益。 拥有保险专业中介经营资质的第三方平台明确定位经营信息展示披露中介,是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对于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利好有相关资质许可的焦点科技、腾邦国际等。
风险提示:创业板系统性风险、个股前期涨幅过大回调风险、业绩不达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