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要点。
事件:本周第三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案修正案(草案)》,草案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若通过,将意味着《商业银行法》20年的存贷比指标硬性考核将终结。
点评:取消存贷比例上限理论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1)自10年有数据记录以来,商行存贷比例均在65%的正负1%的区间上下浮动,距75%的比例上限仍有10%的缓冲区间;取消硬性指标的设置,是对银行积极放贷的一种变相鼓励,同时也让“红线”不再成为银行不参与积极放贷的指标约束;从政策层面来看,使商行没有硬性理由,不利用多次货币政策作用下释放的、囤积在短端的流动性通过贷款的方式助力经济回暖;2)同时,14年236号文对商业银行存款“冲时点”的问题有针对的进行改善,但由于硬性约束,银行亦或选择拉长“冲存款”的时间,因而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存款冲时点的问题,贷款的投放也因此受约束,因而取消“红线”对进一步改善和根除季末月末资金充时点的问题有利;3)一边发改委正式允许城投债借新还旧,允许满足条件的企业通过举债偿还在建项目的待偿付款项,另外一边国务院将银行放贷的政策闸口放开,其实也是为了趋使资金进入真正需求的实体经济,政府一方面保证在建项目的资金链不断裂,一方面也保证了银行在贷项目资金回笼的稳定性,从而确保存量贷款不对新增贷款构成信用风险的制约;4)然而,银行自身放贷的意愿是我们认为该政策理论意义或大于实际意义的原因;连续的降准降息等政策下部分商行仍进行正回购举动表明,作为利率传导机制的一个环节银行并没有发挥积极作用;因而取消存贷比并没有从根本上激发银行放出资金的主动性,然而为发改委批准的众多基建项目注入资金以实现稳增长的目标埋下了一定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