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气(0384.HK/港币13.12,未有评级)公告15财年业绩及16和17财年指引均符合预期。15年下半年天然气价格的潜在下调可利好整个燃气运营商板块。中国燃气15财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主要是得益于液化石油气销售25%的同比增长。净利润同比上升31%至33.4亿港币,比市场普遍预期高出1.4%。毛利率小幅上升0.1个百分点至20.4%,尽管燃气费上调导致管道燃气销售分部毛利率下降0.5个百分点至17.8%。
城市管道燃气销量同比增长19.2%至67.5亿立方米,虽然长距离管道天然气销量同比下滑6.7%至22.2亿立方米,使得燃气总销量同比上升11.6%至89.75亿立方米。导致长距离管道天然气销量下滑的主要原因是长蒙管道维修以及一家化工厂停运进行环保升级改造所致。居民和工业用户燃气销量同比增幅强劲,分别为18.6%和25.4%。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站燃气销量同比大增43.1%,年内新增气站167座。但是,工业燃气销量同比仅小幅上升3%(不含长距离管道燃气),主要是因为燃气费上调以及经济增长放缓。15年1-5月,中国燃气天然气销量上升14%。
16财年年目标符合预期:1)城市燃气销量增长18-23%;2)新接驳居民用户210万户;3)新增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站150-200座,以及4)液化石油气销量增长25%。公司对燃气销量增长持乐观态度,预期16财年城市燃气销量增长18-23%,高于同业水平(5%的浮动区间代表潜在并购),长距离管道燃气销量增长30%。管理层认为15年下半年天然气价的潜在下调将为燃气销售量增长提供有力支持。通过积极开发现有住宅楼中的新用户,公司计划于16/17财年新接驳210万/230万居民用户。
利好因素:向核心管理层授予1亿股认股期权,行使条件是7年内公司市值达到1,500亿港币或净利润达到75亿港币。公司向主席刘明辉和执行总裁黄勇各授予5,000万股认股期权(已发行股份的1.0%),行使价为每股13.84港币(较2015年6月24日收盘价溢价5.5%)。有效期至2022年6月23日,行使条件为:1)公司全年税后归属股东净利润达到75亿港币或以上,或者2)公司总市值达到1500亿港币或以上。公司另外授出240万股认股期权予3位非执行董事(每位80万股,相当于总发行股份的0.02%),行使价同为每股13.84港币,行使条件是17财年公司税后归属净利润达到55亿港币,或18财年达到60亿港币。中国燃气是港交所第一家将认股期权的行使条件与股份市值挂钩的公司。我们看好中国燃气协调股东利益并努力使股东回报最大化的举措。我们认为授出认股期权是管理层对公司发展抱有长期信心并继续专注于业务发展的有力证据。
短期不利因素:延迟完成对北京燃气的收购。公司公告对北京燃气的收购项目(包括12个城市燃气项目、4个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站和1个长距离管道)的完成时间将由2015年6月30日延后至2015年10月31日。尽管收购交易仍将会被完成,鉴于公司称4个月的延期是为了最终确定对价而准备6月份的审计帐目,但我们认为这可能对公司产生短期的负面影响。我们的预估显示,该延期可能对16财年盈利的负面影响在3%以内。公司仍维持净利润同比增长30%的目标。
与4个主要股东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并成立了合资公司,以全面开发燃气市场,但近期影响有限。中国燃气与北京控股和富地石油就液化石油气业务的开发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与SK集团就液化天然气的发展签订协议以确保其充足和稳定的液化天然气供应,并与Gail(印度)就印度城市燃气市场的开发签订协议。我们认为,中国燃气在成为全方位燃气运营商甚至于区域性燃气运营商方面的尝试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增长。尤其是考虑到合作是在主要股东间展开,公司将有机会得到他们的长期支持。我们认为这些框架协议加强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潜力,但近期内很难产生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