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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IPO开闸助推净利环比大增,资管规范新规影响有限

来源:中航证券 作者:杨鹏飞 2014-0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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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观点

上市券商发布1月业绩公告,简单合并报表计算的19家上市券商1月营业收入总额为62.14亿元,同比下跌5.99%,环比下跌9.97%。净利润总额21.80亿元,同比下跌22.12%,环比上涨192.93%。营收下滑可能原因是成交量下滑和自营亏损。1月两市成交3.55万亿,环比下跌8.86%,同比下跌16.92%。1月沪深300跌幅为5.48%,高于12月的4.47%,相对去年同期的上涨6.50%更为低迷。在营收环比小幅下滑情况下,1月净利环比确大幅增长192.93%,其原因来自于IPO开闸带来的投行收入回升。根据wind数据统计,1月共有47家企业成功发行,共募集资金321.26亿元,其中上市券商参与的项目累计带来承销与保荐费19.65亿元,这些项目前期工作早已完成,成本并不反映在当月,因此获得的收入对净利润贡献较大。保荐项目较多的券商中,如大券商中的广发、海通和华泰,中小券商中的宏源、西南、长江和东吴,净利润均实现大幅增长。由此我们认为,1月营收下滑可能原因是交易量下滑和股市低迷带来经纪和自营业务下滑,而受益于IPO开闸,上市券商1月净利大幅增长。

2月12日,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我们对主要内容分析如下:明确了银证定向资管业务中合作银行的范围,并将合作银行的资产规模从300亿提高到500亿。提高合作银行资产规模固然缩小了合作银行范围,但是提高幅度不大,而且证券公司在选择合作银行时出于风险考虑,对资产规模较小的银行也会规避;通道类业务大都是通过定向资管计划实现,因此禁止通过集合资管计划开展通道业务影响不大;对于集合资管计划提高了聘请第三方投资顾问的要求,从新规定看,要求并不高,影响有限;对分级资管计划设定了杠杆上限,其中权益类不超过5,其他不超过10,从目前的分级集合资管计划来看,大都没超过上述限制,因此影响也不大。综上,我们认为新规对券商资管业务影响有限,监管层的意愿应是提醒券商在资管业务中要防范风险,而不是限制。政策面证券业依然向好,各项业务稳步开展,未来我们继续看好券商板块,维持“增持”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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