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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行业-《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点评:能源局倒逼“路条”贩子,资金实力雄厚的公司将受益

来源:光大证券 作者:陈浩武 2014-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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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历来已久的“路条”之乱

2012年,海外市场萎缩,市场逐步转向国内,“路条”的价值随着补贴的落实和扶持政策的出台开始逐步显现。在2013年度电补贴政策落实以后,“路条”的价格一路飙升。由于光伏审批流程尚未完全成熟和统一,促使许多资金实力并不雄厚的地方企业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了“路条”,随后再寻找公司将其出售。

分布式“路条”价格随着扩容而下降,此次《通知》主要整治西部地面电站

2014年9月能源局在《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中对分布式容量的限制进行了放开,这促使分布式“路条”价格迅速下降。此次《通知》虽然包括光伏、风电、生物质能和火电,但从排序上来讲是光伏优先,且主要针对时间是2013年7月-2014年9月间的备案、核准及投资开发项目,这段时间是光伏发放大“路条”、小“路条”的高峰期。

倒逼部分企业低价出售“路条”,卖买方市场强势向买方市场倾斜

原本“路条”的限制主要在于其年底前会失效,所以此时也应该是路条交易的高峰期,而能源局要求2014年11月15日前完成监管工作,这无异于加速了“路条”的交易和梳理工作,倒逼资金实力并不雄厚的公司寻找合作公司。卖方变得非法,买方此时占有绝对的话语权。

资金实力雄厚的公司将获益

在目前银行对光伏行业依旧谨慎度较高的情况下,资金实力雄厚的公司将成为真正的买方。海润光伏定增38亿元,并依靠其灵活的项目合作的能力未来能够在此次监管工作中获利。

投资建议:

推荐海润光伏,关注林洋电子、特变电工、爱康科技。

风险分析:

政策缺乏执行力,公司风险控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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