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23日,_工信部发布14年第27 号公告称,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决定于2014年12 月31 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简称国三)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 年1 月1 日起国三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要求各生产企业做好产品排放升级生产准备,合理安排国三柴油车产品库存销售,做好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
评论:
中重型柴油车国四排放法规实施的不确定性彻底消除。
尽管自13 年以来,陆续有各省市地方政府宣布执行中重型柴油车国四排放法规,但包括部分宣布执行国四法规省市在内的多数地区并未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国三车型仍处于销售状态。从目前福田、重汽、东风等整车厂的反馈来看,目前中重卡行业的共轨配套比例应在30%左右,预计加装SCR尾气后处理的国四车型占比在10%左右。在政府强力推进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我们认为,此次工信部公告彻底消除了中重型柴油车国四排放法规实施的不确定性。
轻型柴油车国四排放法规实施时点与执行力度有望超预期。
另外,此次公告并未区分轻重型柴油车,乐观地解读,这意味着年销量达220 万辆的轻型柴油商用车也将于2015 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国四排放法规,是此次公告超预期的关键点。事实上,从油品供应(14 年全国全面供应国四柴油)以及技术储备(共轨或电控VE 泵+EGR+DOC/POC)的角度看,我国已具备15 年严格执行轻型柴油车国四排放法规的基础条件。
轿柴化的未来并非海市蜃楼。
尽管当前政府在轿柴化方面仍未出台明确的鼓励政策,但在未来三阶段油耗法规压力下以及高品质柴油供给瓶颈有望消除的大趋势下,我们认为轿柴化的未来并非海市蜃楼,轿柴化作为未来汽车行业节能减排的可选技术路径仍可以期待。
从产业界的实际推进情况来看,以通用五菱为代表的企业已经开始布局微车柴油化,并有望于15 年投产。
受益公司的业绩释放“斜率”有望大幅提高,估值水平具备提升的基础。
基于上述分析,由于政策执行时点与力度有望超预期,这意味着相关受益公司的业绩释放“斜率”有望大幅提高,即当期的估值水平具备提升的基础,我们首推处于产业链优势地位的高科技零部件龙头—威孚高科,上调14~16 年EPS 至1.56、2.55、3.12元(原预测1.52、2.23、2.52元),对应PE 16、10倍、8倍。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推荐威孚高科的逻辑还包括公司外延式扩张潜力以及国企改革的主题,这也是我们与市场推荐逻辑的差异之一。
此外,银轮股份、江铃汽车等公司也是国四市场空间快速释放的受益标的,建议投资者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