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视点:
财政部明确地方债置换细节3 月12 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问题答记者问,明确了此次1 万亿存量债务置换的范围是经审计截止2013 年6 月30 日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中、2015 年到期需要偿还的部分;债券额度按照统一比例53.8%分配到各地方政府;置换资金只能用于偿还上述置换范围内的债务本金。此次债务置换只是债务形式的变化,不增加债务余额,不增加财政赤字。
1)债务置换尚未指明债务发行的方式和对象。如果地方政府债券是面向市场主体发行,则债务置换实际上就是"借新偿旧";如果地方政府债券直接面向原极的债权人发行,则此次债务置换就是债务重组。我们倾向于认为是后者。2)债务置换对于银行体系影响甚微,一是几乎不会增加银行体系的流动性,二是对银行的不良率改善也不显著,三是无助于银行本身的估值修复。3)到目前为止,债务置换一直是财政部在发声和主导,央行一言未发。其中的关键问题是,这1 万亿自发自还的专项债能否获得央行的流动性支持。如果央行绕过法律规定,通过再贷款认购地方政府债券,则"中国版QE"成为亊实。央行至今对此未予回应,我们认为这些专项债获得央行流动性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尽管从目前的情况看,央行不会向债务置换提供流动性支持;但我们仍然认为,央行如果通过定向或非定向再贷款买入哪怕部分专项债,则央行既可以有效缓解市场流动性紧张,也可以封闭有毒资产等待经济周期复苏,更可以通过对专项债的买卖形成对地方政府较大的谈判能力。此外,作为专项债发行配角的证监会,也应当利用好这个机会,改变沪深交易所重股轻债的病症,让交易所的大门向专项债敞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