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一、事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
二、我们的分析与判断。
(一)加快特高压发展将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件第9页的第8条要求,“完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与国家电网规划的以特高压为基础的能源互联网一致,我们认为这标志着国家的最高层面事实上已经认可了国网的特高压战略,并将其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二)新能源将在未来电力体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文件多次提到新能源,尤其在提到“面临一些亟需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时多次特别指出“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时有发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面临困难。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设备制造产能和建设、运营、消费需求不匹配”、“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没有完全落实”等等,占据了很大一部分篇幅。结合近期能源局公布的大超市场预期的2015年光伏建设计划,我们认为,随后制定的细则和可能出台的电力法、配额制等措施将更加强有力的推动新能源板块超常规发展。
(三)电改并未触及电网的核心利益。
文件未提到调度独立,并且输配电的成本和交叉补贴还由国网核算,我们认为,电改并没有触动电网的核心利益。
(四)积极发展“分布式发电”和“先进储能技术”。
文件对于分布式和“先进储能技术”的态度非常积极,且定义更广,分布式不仅仅是光伏,还包括了光热、风能、生物质能和燃气等等,只要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模式就积极发展。
三、投资建议。
此文件作为电改的纲领性文件,为电改指明了基本方向,电改的落实还需要各项细则的进一步发布和实施。
特高压推荐平高电气、许继电气,相关标的中国西电、特变电工、保变电气、大连电瓷。
新能源推荐东方能源、阳光电源、金风科技,相关标的亿晶光电、江苏矿达、特变电工、爱康科技、林洋电子、京运通、隆基股份等。
储能相关标的,阳光电源、科陆电子、汇川技术、四方股份、科士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