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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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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办法》解决了增量资金的后顾之忧、极大利好银行: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银行理财资金直接入市是误读。但是,《办法》中明确提到,银行理财可投资分级信托计划和分级券商资管计划等,并规定杠杆率最高不得超过1:3。我们判断,近期源源不断入市的增量资金中,银行理财产品对接伞形信托等结构化产品应当是其中主力,部分银行碍于监管指引不明并未开展此项业务或开展力度有限,而近日“银行理财对接伞形信托将被叫停”的传言亦甚嚣尘上。我们认为,《办法》对资本市场及银行估值的最大影响,在于为理财资金对接伞形信托等结构化产品的业务模式正名。名正则言顺,《办法》对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发展大方向也已非常明确,未来银行只要做好净值和信息披露工作,即可通过净值型理财产品完成对接伞形信托等业务,部分尚未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或开展力度不大的银行可大力开展此项业务,对后续增量资金的担忧可以消除。对当前的银行板块而言,增量资金能否维持,是板块行情能否维持的关键,《办法》解决了增量资金的后顾之忧,对银行板块而言是重大利好。
银行理财产品刚性兑付打破、无风险利率继续下行:《办法》明确指出,净值型理财产品是未来的发展大方向,而预期收益型产品将被视同保本型理财产品,银行需将其进行回表处理、并计提风险准备,这对银行的资本金和利润均将造成压力。因此,我们判断,从预期收益型转向净值型将是未来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的大方向,在这个过程中,以预期收益率为基础的银行理财产品刚性兑付将被打破,全社会无风险利率错位的情况将被进一步纠正。今年初,社会无风险利率的中枢在信托产品收益率;在经历了年初的几单信托产品风险事件之后,信托产品刚性兑付预期被打破,无风险利率中枢下移至城投债收益率(即下一个有刚性兑付预期的主体地方政府);随着国务院43号文的出台,地方政府刚性兑付预期被打破,我们预计,全社会无风险利率中枢继续下移至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办法》出台后,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将不复存在,全社会无风险收益率中枢继续下移。我们认为,无风险收益率向其正确中枢不断修正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对金融体系资金配置效率、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全社会的系统性风险预期、以及资本市场的估值中枢都有深远的正面影响。
理财产品从预期收益型向净值型转化过程中的冲击成本预计非常小:我们相信,短期内理财产品从当前的预期收益型转向净值型会带来一些冲击成本和摩擦,其中可能会伴随部分低风险偏好的理财资金回流至银行的一般性存款。但同时,《办法》中提出银行可向客户提供理财产品历史收益率做为参考,为净值型产品设定比较基准并分配超额收益等方式进行补偿。我们预计,理财产品从预期收益型向净值型转化的过程中的冲击成本将非常小,银行理财客户及理财资金的流失非常有限。
在增量资金驱动的行情下、请区分短期和中长期选股策略:站在2015年的时间维度上,维持我们光大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的推荐组合,这是中长期选股策略。短期内,增量资金驱动的行情特征非常明显,其对低估值大盘蓝筹股的偏好非常明确,而银行自身乃至板块自身的催化剂因素都已不是板块行情和银行之间相对收益的决定因素,短期内的相对涨幅才是。增量资金对银行个股的选择非常简单——买前期涨幅低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上周的光大和交行、本周的民生和招行,均印证了这样的逻辑,银行板块内部轮涨的趋势明确。向前看,《办法》出台后,对增量资金持续入市的预期已形成,我们建议,短期投资者应当暂时放下对个股基本面因素的判断和执着,把握增量资金驱动下的轮涨行情,以周(乃至半周)为单位,提高交易频率,重点把握前一个周期内涨幅靠后的银行个股,并对一个轮涨周期结束后重新回归至最初领涨的强势个股保持高度敏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