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研报 - 行业研究 - 正文

银行业重大事件快评:存款保险制度将起航,利率市场化冲击已到位

来源:国信证券 作者:李世新 2014-12-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事项:

央行于11月30日下午5点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意时间为30天。根据征求意见稿,存款保险制度将覆盖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不同类型的机构采取差别费率;包括本外币、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不含同业存款;最高偿付额为50万元人民币;保费计算基础为被保险存款。

核心观点:

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财务影响很小,但有效提升了银行业运行机制的市场化水平。存款保险对银行负债成本影响较小,预计对营业利润的影响不超过1.3%;其实质意义在于把政府隐性担保显性化,用市场机制去替代行政保护,进一步理清了银行体系的权责架构,朝市场化运行又迈出一大步。

存款利率市场化对银行的冲击已经基本到位。从上周央行把存款利率上浮区间放宽到20%后银行应对情况来看,全国超过6成的存款已经实现了市场化定价,显示银行在20%的上浮限制之内的自主定价空间已经比较充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确定各自的均衡利率。

利率市场化改革次序需要再梳理、再认识。市场普遍预期改革次序是先推出存款保险再放开利率管制,存款保险带有利空信号;但当前是实质性的利率管制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放开,存款保险后续跟进,有助于存款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建立,对银行板块是起到正向支持作用。

银行业维持“超配”的最高评级。中期策略报告曾指出利率市场化是银行业价值回归之旅要趟过的第二道河流,现在已悄然接近彼岸,大大早于市场预期。银行板块价值回归的空间已经打开,2014年内银行业的平均合理估值水平在1.2倍左右,行业维持“超配”的最高评级;个股方面推荐相对受益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平安、中信,混合所有制改革预期强烈的交行、中行、华夏,以及受益于大股东集团上市的光大。

评论:

存款保险制度水到渠成

从监管、银行及公众三个维度来看,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条件都已经成熟。监管层面,金融监管架构基本完备,存款保险制度从1993年正式提出到现在,已经讨论研究了21年,在各部门间也基本达成一致意见。银行层面,我国主要商业银行都实施了产权制度改革,公司治理、风险控制方面已经大大改善,市场化运作已经成为常态,不再依赖于政府的信用背书。在社会公众层面,储户已经具备基本的金融风险意识,可以接受国家隐性担保的退出。

存款保险对银行负债成本的提升压力不大

根据央行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选择50万元人民币作为保额上限,包括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费率模式选择差别费率,具体费率区间没有公布,参照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有可能在万分之3~5左右;保费计算基础为被保险存款而不是存款总额,大大降低了投保机构的保费负担。

根据央行在2007年对银行存款账户进行的一项抽样调查,存款规模在50万元以下的账户数占比为99.7%,金额占比则为46.9%。考虑到7年间居民存款增长的因素,当前的占比可能有所下降,可以假设金额占比在40%~45%之间,这部分存款是要全额投保的。而存款规模大于50万元的存款账户,其金额占比为55%~60%,银行要对其中50万元部分进行投保,保守估计受保部分金额占其存款额的比重不超过20%。两部分相加,我国金融机构存款受保比例的上限在50%~60%之间。

截至今年3季度,我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总额为116.38万亿元,按照万分之五(0.05%)的费率测算,需要缴纳保费不超过320亿元;而上市银行需缴纳的保费不超过208亿元,约占2014年营业利润的1.3%。考虑到延期征收的因素,存款保险对上市银行的盈利冲击会更加小。

考虑到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存款金额的差异,储蓄存款占比高的银行要承担的保险费相对较多,而企业存款占比高的银行则相对负担较轻。南京、平安、中信银行的企业存款占比超过80%;而农行、中行的企业存款占比最低,不到50%。

但另外一方面,大行的资金实力雄厚,完全能承担这部分成本。

综合来看,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的财务成本影响很小。

存款保险制度的实质意义,在于把政府隐性担保显性化,用市场机制去替代行政保护,进一步理清了银行体系的权责架构,朝市场化运行又迈出一大步。政府(央行作为代表)固然承担着维护金融稳定、银行破产救助的职责,但是长久以来单纯依赖于隐性的政府信用,缺乏可见的安排机制来保证储户的利益。隐性的维稳机制是十分脆弱的,当爆发风险事件时,公众、银行、政府的三方博弈往往要把事态推向到十分严重的地步,才能获取足够的政府资源来达到救助目的,这样其实三方都是受损的。而存款保险制度就是确立一种可见的、市场化的安排机制:一是明确的事前承诺,即公开声明储户利益不受银行破产的影响;二是可信的资金安排,存款保险基金确保其具有足够的维稳救助能力;三是保储户不保银行,银行不能再通过捆绑储户利益来索取政府背书,铲除银行道德风险的滋生土壤;四是公众、银行和政府三方参与、共担成本,体现公平原则。所以,存款保险制度把原来隐性、行政化、权责不清的政府隐性担保变得阳光化、市场化以及权责清晰。

存款利率市场化冲击已基本到位

央行11月21日宣布不对称降息并扩大存款利率上浮区间至20%,市场普遍关注降息对银行息差及盈利的负面影响,但调整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看似小措施,却有可能成为今年利率市场化最重要的一步。通过分析银行存款利率调整的不同反应,可以发现存款利率市场化对银行负债端成本的冲击已经基本到位。

从各家上市银行对央行利率新政的反应来看,可以大致划分为以下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五大行及招行表现最为淡定,挂牌存款利率最低。活期存款利率没有上浮,定期存款利率上浮比例在4%~11%之间。

第二梯队:包括民生、北京、光大、兴业、华夏等五家,存款利率略高于第一梯队,上浮区间普遍在4%~15%之间,(除了华夏的半年期和一年期两档达到20%);

第三梯队:浦发、中信、平安、南京、宁波银行,主要档期均有上浮到顶(浦发活期存款占比超过30%),其中平安、南京、宁波银行的上浮力度最大。

从存款市场占有率来看,第一梯队的6家银行存款规模为59.4万亿,占到全国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52.7%;第二梯队的5家银行存款规模为8.5万亿,占比为7.6%。11家银行加总的存款约占全国存款总额的60.3%,如果把邮政储蓄银行纳入第一梯队,意味着全国有超过6成的存款利率没有上浮到顶,而是在20%上限以内实现了市场化定价。

从商业银行的应对节奏来看,也体现出更加丰富的市场化定价经验。2012年央行第一次放开存款上浮比例(10%)时,各家银行的应对比较紧张,当时除了五大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几乎都迅速上浮到顶。对比之下,各家银行在本次调限的反应已经明显降温,股份制银行的定价策略出现分化,招行向大行靠拢,中信则进入了第三梯队。显示在20%的上浮限制之内,银行的自主定价空间已经比较充分,可以根据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及业务发展要求,确定各自的均衡利率。假设央行进一步放宽存款利率上浮区间到30%,预计第一、第二梯队银行的定价策略不会有很大的改变,而第三梯队银行将进一步分化,对银行整体负债成本的影响较比较小了。

央行选择在降息周期推进利率市场化,在潜移默化中已经把价格上限扩大到了市场均衡价格区间,当前很大一部分存款已经实现市场化定价,利率市场化对上市银行存款成本的冲击已基本到位。

利率市场化改革次序的再梳理与再认识

利率市场化改革其实是两条腿走路:一是放开利率管制,包括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直至最终取消限制;二是建立及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包括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发行大额定期存单等等。对于改革措施的步骤及先后顺序,此前市场普遍预期监管层会先发行大额定期存单、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银行建好缓冲区和为储户树立起防火墙,然后再逐步放开利率管制。但是从香港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来看,却是在取消利率管制之后,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由此可见,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两个方面并无固定的先后顺序。在存款利率管制已经实质性放开之后,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的措施可以加速推进,而且这些政策对市场的指引意义也出现扭转。在原先的视角下,存款保险的推出意味着放开存款利率管制的临近,市场基于银行利差下行的担忧,会出现负面的解读;而在顺序倒转之后,市场担忧得到解除,存款保险等配套措施都是有利于理清存款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对于银行板块是起到正向支持作用。

价值回归的第二道河流,悄然已近彼岸

在银行业2014年中期策略报告中,我指出利率市场化是银行业价值回归之旅要趟过的第二道河流,并提出“在存款利率放开管制之后,其上行空间可能要小于市场预期,存款利率市场化已过半程”“。此次在”降息+调限“的政策组合之下,存款利率上行空间确实小于市场预期,现在利率市场化进程已悄然接近彼岸,大大早于市场预期。这为银行板块的价值回归打开了更广阔的空间。

2014年内银行业的平均合理估值水平在1.2倍左右,行业维持“超配”的最高评级。个股方面,推荐相对受益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平安、中信,混合所有制改革预期强烈的交行、中行、华夏,以及受益于大股东集团上市的光大。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宁波银行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