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015年2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为全国药品招投标的纲领性文件,将替代指导非基药招标的64号文以及指导基药招标的56号文。该文件在2014年已出多版征求意见稿,我们将正式版本与最近一版征求意见稿(2014.10.21)对比,就其核心要点及亮点点评如下:
评论:
指导意见核心要点:
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实行基药非基药两标合一。
对不同药品实行分类采购(对临床用量大、多家企业生产的基药和非专利药,实行双信封模式,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对独家药、专利药实行价格谈判;对妇儿非专利药、急抢救药、基础输液、临床用量小药品和常用低价药实行集中挂网采购;其他实行医院或国家议价采购)。
对医院二次议价无明确表态,但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并施行价格联动。
加强综合监管,建立处方点评和医师约谈制度,重点跟踪监控辅助用药、医院超常规使用的药品等。
与最新版征求意见稿相比的亮点:
明确2015年全面启动新一轮药品采购,2015年确定为药品招标大年。
明确一品两规要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需要,利好拥有儿童规格的药企,如葵花药业等。
明确优先采购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利好通过国外GMP认证和有制剂出口业务的药企,如恒瑞医药、华海药业和海正药业等。
明确将基础输液纳入集中挂网采购,由医院直接采购。一定程度上利好科伦药业和华仁双鹤等大输液企业。
明确采购周期内新批准上市的药品,可另行组织集中采购。由于标期一般3-5年,新政策弥补了以前错过招标周期的新药不能进入医院的难题,实质性利好新产品储备丰富的企业如恒瑞医药、海思科等。
鼓励生产企业与医院结算药款,与商业结算配送费,即实行一票制。国家鼓励“两票制”甚至“一票制”以压缩流通环节,有助于提高流通行业集中度,利好规模大的医药商业企业。
全国药品招标进展情况概览:
基药招标已经近半。目前北京和浙江等6省市已经完成基药招标,河北和陕西等8省市招标进行中,总体看近半省份已启动或完成基药招标,其他省份有望在年内启动基药招标。
非基药招标将全面展开。目前仅浙江和福建等5省市非基药招标处于进行之中,其他省份尚未开始招标,预计年内将全面启动非基药招标。
风险提示:各地招标细则与《指导意见》不一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