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
主要内容:
(1)对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将第I 类、II类和III 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 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 元、0.52 元、0.56 元;第IV 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 元不变;(2)继续实行风电价格费用分摊制度;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分摊解决;(3)上述规定适用于2015 年1 月1 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 年1 月1 日前核准但于2016 年1 月1 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我们的观点:
由于风电行业的基本面已经出现趋势性的好转,而发改委之前也有过“吹风和铺垫”,因此本次电价下调在业界的预期之内,只不过是公布的时点比市场预期略有提前,因此无需大惊小怪。
对于行业最关注的电价下调幅度,实际上仅为之前传闻的四分钱的一半,也就是两分钱,并且四类地区的电价还并未下调。电价比之前传闻的大幅降低也不算超预期,原因我们在之前的风电行业深度报告中也详细探讨过。之前较坏的预期不过是发改委和行业博弈的手段罢了,其最终的决定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因此就这一点来说实际电价比预期低也不算是太超预期,因此也无需过于兴奋。
从时间节点上看,2015 年1 月1 日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需要加班加点赶在2016 年1 月1 日之前投运,由此风电行业的抢装在2015 年仍将继续,并推动行业的需求继续增长。
由于风电行业的基本仍将好转,因此我们认为本次电价下调仅对风电股的短期波动有一定影响,中长期看影响不大。我们继续看好增长潜力较大的海上风电,继续建议重点关注海上风塔龙头天顺风能。
风险:市场系统风险;风电场安装量不及预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