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银监会确定信贷证券化由审批制改为报备制,其政策含义为信贷证券化仍试点阶段正式进入推广阶段。2014年11月证监会和两大交易所正式发布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和业务指引,同样是取消审批采取报备制。基于监管机构给出了明确的态度,我们认为2015年是资产证券化加速推广元年。我们预计2015年仅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模就有望破万亿。
信贷资产方面,截止到2014年底,中国存量贷款总额高达81.68万亿,而WIND数据显示,2014年底银监会监管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存量规模仅仅2500亿元(2013年底仅250亿元)。企业资产证券化方面,未来诸多地方政府项目,可能需要仍原来的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的形式转换为企业资产证券化形式,且这一转化需求规模不小。因此我们认为资产证券化发展良机已至。
中国资产证券化起步于2005年前后,然而就在资产证券化探索不足三年、市场仅有零星试点落地之际,2008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出于风险控制考虑,监管机构迅速全面叫停资产证券化,中国资产证券化进程就此停滞。直到2012年,监管机构开始重新审视次贷危机原因,并对信贷和企业资产证券化发展重新开闸。至今,监管机构对资产证券化发展基本定调:资产证券化和CDS并非危机爆发的根源,相反其金融创新的思路是市场发展所需要的。
次贷危机以后,中国启动4万亿投资和10万亿新增信贷配套,造成中国在危机以后持续投资过热和大规模产能过剩。新增信贷和新增社融推动的经济增长模式给中国经济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2014年国务院提出“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货币信用思路,资产证券化再次成为监管机构正面支持的业务。
与信用债市场一样,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也为多头监管市场,央行和银监会监管信贷资产证券化,证监会和交易所监管企业资产证券化。虽然多头监管带来市场分割,并进一步导致定价差异和流动性差异,但仍目前情况来看,积极促进资产证券化发展是多个监管机构持有的一致态度,且当前资产证券化的监管竞争对于其业务发展也存在正面推动效应。相较而言,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未来发展最大的差别在于,央行可基于特殊政策支持,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更快发展;企业资产证券化则需要借助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门的力量。
仍资产证券化微观交易结构来看,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资产证券化发展过程中具有较大业务空间。如保险类金融机构在金融担保机制拥有机会;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和基金子公司等将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将发挥金融中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