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银座北街证券营业部、伍涛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银座北街证券营业部、伍涛:经查,你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环节留痕记录缺失,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二十七第一款的规定。二是营业部部分员工合规展业意识淡薄,不配合现场检查工作,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以上情形,反映出你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伍涛作为营业部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伍涛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营业部应当深刻吸取教训,强化合规管理与风险管控,加强人员管理,切实提升内控水平。伍涛应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合规意识和合规管理能力。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