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两部门治理低价无序竞争 明确重要工业品成本核算规则

(原标题:两部门治理低价无序竞争 明确重要工业品成本核算规则)

证券时报记者 韩忠楠

9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已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低价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要工业品生产领域,明确了成本核算形式、核算基础、核算要求等有关事项,为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提供清晰指引。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整治“内卷式”竞争成效不断显现,重点行业竞争生态有所改善,但部分工业品生产领域非理性竞争仍较突出,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可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在治理低价无序竞争过程中,各方面反映现行价格法律法规关于成本的规定较为原则,建议进一步明确成本核算要求。

《通知》明确,成本核算原则上以经营者生产特定产品的个别成本为基础,在无法核算个别成本时,参考该产品的行业平均成本并考虑一定下浮幅度进行核算。核算个别成本应坚持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计入成本的费用应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相关报表为基础,相关成本费用应与产品销售价格涵盖的内容相匹配。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