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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张真、刘鹏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原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张真、刘鹏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张真、刘鹏: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创数据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张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总经理刘鹏通过公司向供应商支付没有商业实质的采购款占用公司资金,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张真、刘鹏合计在2022、2023年度分别占用公司资金1069.52万元、1425.58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8号》)第三条、第五条相关规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监管指引8号》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张真、刘鹏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们应高度重视,对上述违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江苏证监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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