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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ETF,来了!沪深交易所发布→

(原标题:主动ETF,来了!沪深交易所发布→)

6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陆家嘴论坛宣布支持在交易所推出主动ETF。同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简称《指引》)。这是落实中国证监会《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推动权益类基金产品创新发展”的务实举措,有助于更好满足中长期资金配置与投资者多样化财富管理需求,促进公募基金行业差异化发展。

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简称主动ETF),是指基金管理人自主选择投资策略、不以跟踪特定指数为投资目标,并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ETF。主动ETF融合了主动管理的专业投研能力与ETF的标准化运作优势,具备持仓透明、交易便捷等特点。发展主动ETF适应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阶段,有助于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和赋能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对于增强权益投资吸引力,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升级,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等具有积极意义。

《指引》围绕主动ETF的特点,主要对主动ETF命名规则、管理人及基金经理资质、产品投资运作、信息披露、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规范。

  • 一是规范主动ETF定义与产品命名,要求基金名称与场内简称均需体现“主动”属性。

  • 二是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相关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治理健全稳定、合规运作,具备丰富的主动管理经验,以及健全有效的投资运作与风险管理制度、充足的投研人员、稳定的ETF运作团队与技术系统等。基金经理应当具备丰富的证券投研经验,中长期业绩良好,投资风格稳定等。基金管理人首次开发主动ETF的,应当通过交易所组织的专项检查验收。

  • 三是明确基金投资管理要求,包括投资组合分布广泛且流动性良好,投资策略市场容量充足,合理控制组合换手率,设置合适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保持投资风格稳定等。

  • 四是明确信息披露与风险防控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充分披露申购赎回清单制作与指数ETF的差异,做好主动ETF的特有风险提示,建立风险监控系统,监控主动ETF运行情况,并对潜在风险进行防范、控制和处理。

  • 五是明确主动ETF基金份额的认购、交易和申购赎回,按产品类别适用相关规定。

沪深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推动主动ETF产品平稳落地,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责编:万健祎

校对:李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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