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罚没2.43亿元 证监会处罚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

(原标题:罚没2.43亿元 证监会处罚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近日,河北证监局依法对中兴财光华执审东旭集团、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年报及股票发行、债券发行工作未勤勉尽责案作出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没收中兴财光华案涉期间全部业务收入3258.49万元,并处以罚款21018.74万元,合计罚没24277.23万元,并对6名责任人员处以10万元至430万元不等罚款,对其中2名责任人员分别采取10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调查发现,中兴财光华为东旭集团、东旭光电2015年至2018年年报、东旭蓝天2018年年报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东旭集团2019年年报、东旭光电2019年至2020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东旭蓝天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分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东旭集团“18东旭01”“18东旭02”债券发行、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中兴财光华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决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突出严监严管,持续加大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以及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全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