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东通可能被终止上市 股票明起停牌)
11月25日晚*ST东通(300379)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同时构成欺诈发行。该行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11月26日起停牌。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12月,*ST东通收购泰策科技100%股权,泰策科技成为*ST东通全资子公司。2019年至2022年期间,*ST东通通过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导致*ST东通披露的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东通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2.29%、13.25%、14.54%、17.68%;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4.11%、22.72%、30.35%、219.43%。
记者估算,*ST东通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虚增利润3.14亿元。
与此同时,*ST东通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22年6月至11月,*ST东通多次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或注册稿。2022年11月15日,*ST东通披露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3年6月7日,*ST东通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称本次发行的股数为1.06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亿元。*ST东通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行为,财务造假与欺诈发行的处罚也更为严厉。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总计超过2.7亿元。其中,*ST东通作为公司主体被处以2.29亿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4400万元。
在个人处罚方面,*ST东通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黄永军被罚款2650万元,同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