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监函〔2025〕0200 号 关于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当事人: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百利科技,A股证券代码:603959; 雷立猛,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李良友,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雷立猛、李良友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5]38 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查明的事实,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25 日向广东派勒智能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勒纳米)支付项目进度款 954 万元。2025 年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雷立猛为公司董事长,雷立猛系派勒纳米实际控制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派勒纳米发生设备采购、接受劳务相关业务构成关联交 1易。上述关联交易金额 95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6.85%,但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关联交易金额披露不准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称,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 279 万元,实际自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签合同的交易金额为 480.50 万元,2025 年 4 月公司与关联人新签订两笔合同 201.50 万元未计算在内。 综上,公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金额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2.1.4 条、第 6.3.6 条、第 6.3.17 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认定,时任董事长雷立猛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会秘书李良友作为公司信息披露具体负责人,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条、第 4.4.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 13.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雷立猛、时任董事会秘书李良友予以监管警示。 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一个月内,向我部提交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