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163 号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你公司 2025 年 9 月 22 日晚间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更正公告》,你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对关联租赁情况、关联应付项目等内容列示不准确,《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遗漏部分关联方经营性往来情况。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 1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5 年 9 月 22 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