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中证协通报!有人买卖证券执业信息,骗取社交平台认证→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25-09-10 16:57:2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中证协通报!有人买卖证券执业信息,骗取社交平台认证→)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在行业内通报了今年第二批自律处分典型案例。

这期案例共有六个,其中一个是,有从业人员有偿出借从业登记信息,用于微信视频号资质认证;或诱使其他从业人员注册认证视频号后移交账号管理权限,交由其他指定人员实际控制使用。还有案例称,从业人员以虚假材料执业登记等。

从业人员有偿出借从业登记信息

2023年年中至2024年年初,B公司为通过微信实现业务引流,委托中介机构C公司以支付报酬为对价,由后者诱导求职的证券从业人员出借本人执业登记信息用于微信视频号资质认证,或诱使其他从业人员注册认证视频号后移交账号管理权限,交由C公司指定人员实际控制使用。经查,黄某、李某等涉案从业人员存在有偿出借本人从业登记信息或介绍他人出借信息并从中牟利的行为。

中证协称,证券业务作为法定特许经营领域,须经监管核准取得业务许可证后方可展业;从业人员则需兼具良好职业操守与专业胜任能力。任何将执业登记信息出借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均严重违背诚信执业原则与合规展业底线,误导投资者决策,破坏市场诚信基础,侵蚀行业公信力与可持续发展根基。

从业人员以虚假材料执业登记

2024年3月,A投资咨询公司从业人员周某因涉嫌违规变更执业登记被举报。经查,周某在明知证券投资顾问登记须具备2年以上从业经历的情况下,为规避资质门槛,主动联系B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某省分公司负责人胡某由其出具虚假离职证明。周某随后向A公司提交该伪造材料修改从业履历记录,最终通过欺诈手段完成投资顾问类别变更登记。

中证协称,从业人员以虚假材料进行执业登记的行为,严重侵蚀证券市场诚信根基。禁止此行为,旨在确保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双达标,有效过滤因资质缺失引发的操作风险与法律风险,筑牢投资者权益保护屏障。同时驱动从业人员持续深化专业学习、坚守合规执业底线,提升行业整体专业水准。

从业人员薪酬与项目收入直接挂钩

某证券公司在制度文件中明确载明人员绩效奖金计算公式,并实际执行该制度发放了2023年度绩效奖金。其计算公式显示,项目绩效奖金与项目收入呈正比例线性乘数关系,被认定为薪酬与项目收入直接挂钩。

中证协《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第十四条规定:“……薪酬制度中应当明确不通过包干、人员挂靠等方式开展业务,不通过直接按比例分成等独立考核方式实施过度激励,不将从业人员的薪酬收入与其承做或承揽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

中证协表示,人员薪酬不得与项目收入直接挂钩,旨在阻断过度激励诱发的系统性风险。分成制易驱动从业人员追逐短期业绩、弱化风控标准,留下执业质量隐患。强化综合绩效、合规风控及长期价值贡献等多元因素的考量权重,构建科学、均衡的激励体系,有利于矫正资源错配、遏制恶性竞争,强化投资者权益保障,促进行业生态健康发展。

文化建设未如实自评等

本次通报,与文化建设有关的问题有3项。

有的券商未如实自评。2023年度文化建设实践评估周期内,某证券公司《员工手册》仍处于内网征求意见阶段,至次年即2024年7月才正式发布实施。但该公司在评估底稿内未标注《员工手册》的实际生效日期,也未如实说明评估期内该手册尚未生效的情况,自评确认已将证券行业荣辱观纳入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未自扣分。

中证协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是自我评估的首要原则。证券公司承担文化建设实践评估主体责任时如果弄虚作假、瞒报谎报,不仅破坏了评估工作的公平性和权威性,也偏离了行业文化建设的初衷。

有的券商落实文化建设指标要求存在流于形式情形。某证券公司在提交2023年度公司文化建设日常管理证明材料时,特别在底稿中注明“……持续夯实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制定印发内部文件,明确对一把手和重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责任……”但现场检查随机访谈8名公司道德风险关键岗位人员,部分人员不清楚自己是否属于关键岗位人员,部分人员不清楚公司对关键人员的管理要求,暴露出公司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提示、管理不到位。

中证协表示,“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行为直接影响指标落地的实际成效。只有构建“认知一行为一习惯”的深层转化机制,才能把行业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做到实处。

还有的券商文化建设实践自评内部监督不到位。某证券公司组织填报2023年度文化建设实践自评估相关工作时,其内审部门未对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而仅作为配合部门提供了本部门相关的自评材料。

中证协称,内部监督部门的参与和审查是自评结果有效性、独立性和客观性的重要保证,也是推动文化理念转化为具体行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公司内审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加强内部监督的重要性,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积极作为,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来源:券商中国

责编:万健祎

校对:许欣

版权声明

证券时报各平台所有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我社保留追究相关行为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与合作可联系证券时报小助理,微信ID:SecuritiesTimes

END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