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来源:深交所 2025-03-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5〕146 号

关于对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上海

市奉贤区青工路 268 号 2 幢。

经查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

简称顶航慧恒)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顶航慧恒通过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披露《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计划在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 1 —

股份数量不低于 3,500 万股。2024 年 4 月 13 日,顶航慧恒通过

公司披露《关于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暨拟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

公告》

,将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

2024 年 10 月 25 日,顶航慧恒通过公司披露《关于股东增持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的公告》,截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顶

航慧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30.29 万股,

违反前期公开披露的增持

计划。

顶航慧恒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8.6.1 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第 7.4.1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第 12.4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

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公开谴

责的处分。

顶航慧恒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

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

核申请应当统一由公司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

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潘先生,电话:

0755-88668308)

对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上述违

— 2 —

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2 月 27 日

— 3 —

— 4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伦哲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