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小贷公司管理办法落地 严监管趋势持续

来源:智通财经 2025-01-22 11: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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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平安证券:小贷公司管理办法落地 严监管趋势持续)

智通财经APP获悉,平安证券发布研报称,精细化监管落地,头部机构或将更为受益。《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完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控制度,引导行业提高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水平,以“小额分散”定位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展望未来,风控体系更为完善,客户群体更为稳定的头部机构或将更为受益。

事件: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平安证券主要观点如下:

严格业务范围,明确经营和监管原则

《办法》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仅限于:(1)发放小额贷款;(2)商业汇票承兑、贴现;(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开展的其他业务,严禁出租出借牌照等违规“通道”业务。

从监管方来说,明确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对本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负总责,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应当经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同意。经营区域上,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区域另行规定。

明确单户信贷限额,强调小额分散特性

《办法》在贷款限额上进一步明确,但较20年版本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所变化,其中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对单户用于消费的贷款余额由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1/3,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改为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经营贷则是由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改为对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在贷款集中度上,《办法》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10%,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15%,持续强调分散特性。针对联合贷出资模式,《办法》要求与商业银行联合发放的网络贷款的单笔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细化融资要求,明确贷款分类

首先从融资要求上来看,严格“1+4”融资杠杆倍数指标,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1倍。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4倍,实收资本较为丰厚的头部机构未来竞争力有望保持。

风险端来看,《办法》首次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将逾期超过九十天的贷款划分为不良贷款,明确所有放贷资金必须进入放贷专户,所有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必须通过放贷专户,严格贷款分类和资金流管理要求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风险提示:(1)政策推进不及预期;(2)宏观经济下行超出预期;(3)竞争加剧拖累企业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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