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张丽香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张丽香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58 号张丽香: 你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你的配偶江云在 2024 年 6 月至 8 月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8,000 股,累计成交金额合计 506,330 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11,000 股,累计成交金额合计 326,871 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你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3.4.1条、第 3.4.11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9 月 18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