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证通收400万元“预罚单” 这些“踩雷”股民或可依法索赔)
遭立案调查3个月后,ST证通(002197)迎来处罚。9月4日晚间,公司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虚增营收、利润等行为导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拟被合计处罚1070万元。
“预罚单”显示,公司经查明的涉嫌违法事实为:2015年收购广州云硕70%股权,2017年10月17日至12月4日,广州云硕与紫晶存储签订6份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合计2177.4万元。2017年11月1日、2018年8月23日,广州云硕又与其他企业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紫晶存储相应货物销售给该企业,合同金额合计2648.14万元。上述采购、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未真实交付,均不具有商业实质。
上述虚构业务导致公司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74万元、84.0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78%、12.52%,公司2017年、2019年年报因此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使用了2019年年报,也因此存在虚假记载。
最终,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警告、罚款400万元,同时拟对曾胜强、许忠慈、张涛、黄毅、周军等5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7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
由于虚假陈述收到“预罚单”,ST证通股票还根据相关规定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股票简称、代码、涨跌幅限制不变。
事实上,ST证通自身暴露出的问题不止于此。8月15日,公司刚因2023年年报业绩预告变脸,公告遭深交所通报批评。由于业绩预告与实际披露的业绩存在重大偏差和盈亏性质变化,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及董事长兼总裁曾胜强和财务总监程峰武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时针再向前拨动,ST证通的2023年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因而“戴帽”。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ST证通的“预罚单”一旦落实,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向公司诉讼索赔。从“预罚单”来看,凡在2018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预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ST证通股价此前持续大幅跳水期间的5月中旬,公司先后披露董监高增持计划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8月15日,公司披露,截至8月14日,相关增持主体已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1.45万股,增持金额合计201.32万元。9月3日,ST证通又公告,截至8月31日,已耗资970.6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了217万股公司股份。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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