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朱国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来源:上交所 2024-08-12 15:13:0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朱国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监函〔2024〕0180 号

关于对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

副总经理朱国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朱国建,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经查明,根据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高管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补充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国建的配偶季某娟于 2022 年 1 月 5 日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2023 年 8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其中,2022 年 1 月 5 日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期间,季某娟累计买入 24,300 股,卖出 24,300 股,涉及短线

交易股数 24,300 股,交易金额 35.21 万元。2023 年 8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期间,季某娟累计买入 29,600 股,卖出 22,300 股,涉

及短线交易股数 22,300 股,交易金额 25.97 万元。上述交易共获利

5.50 万元,已全部上缴公司。

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朱国建的配偶在 6 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其所持

公司股份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2019 年修订)

》第四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3.4.1 条、第 3.4.11 条等有关

1

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

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朱国建予以监管警

示。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务

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

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督程序,提醒

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应当引

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

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

2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四方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