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孙瑞良、张依君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3-12-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孙瑞良、张依君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孙瑞良、张依君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141 号

孙瑞良、张依君:

你们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股份”)

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 2020 年 9 月 11 日与梧州市东

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时,承诺华

瑞股份当时现有业务(以下简称“现有业务”

)在 2021 年度、

2022 年度、2023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500 万元、

3,000 万元、4,500 万元,合计不低于 10,000 万元,且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披露的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当年度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当年度净利润,若华瑞股

份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一年度净利润未达到承诺业绩,你们应

当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华瑞股份进行

现金补偿,补偿款金额为“现有业务”当年承诺净利润与当

年实现净利润的差额。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

字[2023]0011380 号),2022 年度,华瑞股份“现有业务”

1

最终实现净利润 22,188,948.33 元,未能完成 2022 年度承

诺业绩。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你们需要向华瑞股份

补偿现金 7,811,051.67 元。截至目前,你们未及时履行相

关业绩补偿承诺。

你 们的上 述行为 违反了 本所《 创业板 股票上 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8.6.1 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

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

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业绩承诺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严格履行业绩补偿承

诺。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12 月 14 日

2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瑞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