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省好医生大药房违规经营药品“逾期未改”被罚10万元)
中国网财经2月28日讯(记者 苏萌)日前,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关于黑龙江省好医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黑药监药通字〔2021〕010-1号)。
处罚信息显示,2021年5月14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黑龙江省好医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进行首次监管检查,针对企业存在问题以教育为主,提出整改意见,未做行政处罚。2021年5月28日收到举报,该企业在网上公开发布招揽加盟连锁药店允许外采信息,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违法事实。
经查,2021年7月16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黑龙江省好医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作出了给予警告,责令7日改正的行政处罚。
2021年7月29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黑龙江省好医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后的跟踪检查,并对该企业的吉祥福门店(转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延伸检查,发现该企业依然存在企业总部计算机系统的内容与门店药品的信息不一致,库房用于药品验收计算机主机缺失,总部计算机系统显示采购记录中采购人、验收记录的验收员、养护记录中养护员、采购收货常温品种记录收货人为同一人员,调查人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一直见不到该人。
证据表明在总部不履行统一采购管理和计算机管理等职责行为,质量管理部门不能有效履行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职责下,企业门店自行外采销售药品。该企业在收到警告期限改正的行政处罚后,逾期没有改正。
通报称,黑龙江省好医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五条、第七十五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处罚,处以十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黑龙江省好医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25日,经营范围包括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等。范琴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黑龙江紫钍科技有限公司为持股99%的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