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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间公告:高乐股份4.54%质押股份协议转让 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降至3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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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早间公告:高乐股份4.54%质押股份协议转让 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降至39.63%)

10月29日早间,高乐股份(002348.SZ)披露大股东新鸿辉实业协议转让所持4.54%股份的公告,转让完成后,该股东持股由持股10%降至5.46%,该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由44.17%降至39.63%。



股票质押成为协议转让这是持股方缺银子还是因其他资本运作安排前做的利益安排?


公告信息显示,高乐股份10月28日收到大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的通知,因其在海通证券的股票质押合约已到期待购回,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通知和规定,新鸿辉实业于当日与李轩(即受让方)及海通证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对上述股票质押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新鸿辉实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高乐股份4304.4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4%。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关注到,新鸿辉实业与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普宁市园林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杨广城为一致行动人,五方共持有高乐股份44.17%的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后,五方合计对高乐股份的持股比例降至39.63%。



转让价款合计5854万元。根据转让协议,双方确认转让价格为本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收盘价格的70.47%,即1.36元/股,转让股份数4304.46万股,据此计算转让价款共计5854.0656万元。


(责任编辑  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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