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新股 - 新股资讯 - 正文

优迅科技回科创板首轮20问,行业竞争地位、收入波动等被关注

来源:资本邦 作者:墨羽 2021-08-16 12:58: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在科创板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公司历史增资、股权转让、子公司、行业竞争地位、采购及供应商、核心技术、研发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发明专利、收入结构和收入波动、成本及毛利率、研发费用、存货等20个问题。

(原标题:优迅科技回科创板首轮20问,行业竞争地位、收入波动等被关注)

8月16日,资本邦了解到,大连优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优迅科技”)回复科创板首轮问询。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在科创板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公司历史增资、股权转让、子公司、行业竞争地位、采购及供应商、核心技术、研发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发明专利、收入结构和收入波动、成本及毛利率、研发费用、存货等20个问题。

具体看来,关于行业竞争地位,根据《中国光电子器件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2018-2022年)》,(1)当前全球光通信行业的高端器件产品几乎全部由美日厂商主导,且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而国内基本属于空白,或处于研发阶段;(2)我国光通信器件厂商在自主技术研发和投入实力方面相对较弱,主要集中在中低端产品的研发、制造上,核心基础光通信器件研发生产能力薄弱。

根据招股说明书,(1)发行人在产品技术指标及可靠性方面居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实现了相关高端光器件产品的进口替代;(2)与同行业企业相比,公司专注于高速率、长距离、波分复用的光有源器件细分领域,公司产品的竞品主要来自美国、日本的国际领先企业。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行业通用“光通信器件”概念与发行人定义的对比情况,是否存在将下游光通信模块纳入广义光通信器件概念的情况;(2)结合“境内光通信领域上市公司向光通信器件领域延伸”的具体情况,说明下游光通信模块企业的光通信器件主要来源于自产还是外采,外采主要向境内生产企业还是境外生产企业采购,请发行人说明与自产光通信器件的光通信模块企业的竞争情况;(3)结合“境内规模较大的光器件生产企业武汉昱升、四川光恒在产品结构方面与发行人存在差异”及“境内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业务处于公司所在行业下游,与公司之间的直接竞争相对较少”的具体情况,说明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的合理性,结合《中国光电子器件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2018-2022年)》等国家产业政策关于发行人所在行业竞争情况的论述说明发行人认为公司竞品为国际领先企业的依据;(4)光通信器件行业高、中低端产品通用分类及分类依据,发行人产品属于“高端光器件”的具体依据、量化标准;“相关高端光器件产品的进口替代”是否有明确依据,如无请删除相关表述。

优迅科技回复称,整体而言,光通信行业对“光通信器件”、“光器件”的概念具有广义用法和狭义用法,均为行业普遍使用的习惯用法。在光通信行业上市公司中,不同公司会对相关概念采用不同的习惯用法,同一公司不同文件甚至同一文件上下文中在使用光通信器件、光器件的概念时亦可能存在含义的区别,但通常可以根据语境及上下文判断相关概念在具体使用中的含义。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等章节对公司光通信器件产品及所处行业定位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说明,包括通过文字、图片、列表等多种形式对相关概念进行了释义及辨析,列明了公司产品的具体名称、图示、产品简介、内部结构,说明了公司的业务模式、产品的工艺流程图,介绍了光通信产业链上下游情况以及公司在产业链中所处的环节等,在光通信器件分类下也具体明确了公司主要产品为OSA产品。除引用第三方文件并注明出处的情况外,招股说明书在使用“光通信器件”概念时均不包含下游光通信模块。

综上,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披露预期不会使投资者对公司业务及产品范围产生重大误解。

境内光模块企业主要向光通信器件领域延伸的方式主要包括自行研发和并购两种模式,其中采用并购模式的包括中际旭创2020年收购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储翰”),剑桥科技2018年收购美国Macom公司在日本的部分资产、2019年收购Oclaro日本公司部分资产等。

整体而言,境内下游光模块企业生产光模块产品所需的光通信器件同时来源于自产及外采,外采既存在向境内企业采购的情况亦存在向境外企业采购的情况。

上述光模块企业中,中际旭创披露光通信模块所需原材料主要是光器件、集成电路芯片以及结构件等,原材料主要由第三方供应商提供,高端光器件主要由国外供应商提供,关键原材料亦大部分源自海外采购;剑桥科技披露其采购光器件、集成电路芯片、结构件、PCB等原材料,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光组件或光模块,销售和采购均有相当比例来源于境外;相关企业未明确披露自产和外采的比例以及外采中来自境内和境外的比例。

从产品角度而言,下游光模块企业披露自身生产的光模块中涵盖高速率、长距离、波分复用的高端光模块产品,但相关企业披露的自身光器件生产能力和光器件技术指标与高端光模块技术指标并不匹配。境内其他非上市光器件厂商亦极少具备高速率、长距离、波分复用光器件量产的技术水平。结合《中国光电子器件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2018-2022年)》等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合理推断下游光模块企业高端光模块产品生产所需的高端光器件主要通过向境外采购。

整体而言,自产光通信器件的光通信模块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是光模块企业而非光器件企业。光模块企业自产的光器件如对外销售,其客户群体主要是同为光模块企业的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因此具有光器件生产能力的光模块企业所生产的光器件主要优先供自身或集团内部光模块企业使用。

公司处于光模块企业的上游,由于国内光模块企业的光器件制造技术水平不能匹配自身高端光模块的技术需求,因此相关下游光模块企业是公司的客户或潜在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已与新易盛、武汉联特、中兴光电子等具有自产光通信器件能力的知名下游光模块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2021年公司进一步与中际旭创及其子公司成都储翰建立了合作。

公司生产的光器件产品与光模块企业生产的核心产品光模块之间不存在竞争,而是光模块生产的核心器件。目前具有自产光器件能力的光模块企业对外销售的光器件主要为技术成熟、可依靠自动化设备大规模量产的产品,而在公司专注的高速率、长距离、波分复用的高端光器件领域,国内光模块企业主要向境外企业采购,并未实现规模化生产和销售。因此,公司产品的竞品主要来自国际领先的光器件企业,与自产光器件的光模块企业之间的直接竞争较少,公司与光模块企业之间主要为业务合作关系或存在潜在的业务合作机会。

国内企业在光模块领域的产能已逐渐占据世界领先的地位,但高端光器件市场长期以来仍被美国、日本企业垄断,国内光模块企业长期以来并未实现高端光器件相关技术壁垒的突破。

从业务模式角度,光器件领域国际领先企业博通公司、住友电工、三菱电机以及境内知名的武汉昱升以光器件作为核心产品,主要客户为下游光模块企业。光器件企业是光通信行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等业务模式具有商业合理性。

综合考虑公司及相关同行业公司所处产业链环节、具体产品类型、产品的竞争关系、相关同行业公司的规模以及业务及财务数据的可获得性等因素,公司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三类,分别为境内上市公司光迅科技、中际旭创、新易盛、博创科技、剑桥科技、仕佳光子,境内非上市公司武汉昱升、四川光恒,以及境外上市公司II-VI、Lumentum、博通公司、Acacia、住友电工、三菱电机。

由于境内证券交易所目前尚未有以光有源器件(OSA)为主要产品的上市公司,因此公司在选择境内可比上市公司时主要选择了同一产业链直接上下游的公司,辅以境内非上市公司以及境外光器件及光模块领域领先企业与公司业务及财务情况进行对比。此外,光通信行业近年并购重组较为频繁,部分境内外光模块、光器件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进行了业务整合。

基于财务数据可获得性、整合后业务模式变化、增强招股说明书可理解性等因素考虑,公司未再单独对被并购的相关公司进行比较。

整体而言,高端产品、中低端产品的概念系基于产品技术的整体发展水平以及不同技术水平的同类产品在同一时期的应用情况而产生的相对且不断变化的概念。如果在某一行业产业链的某一环节,同类产品技术水平差异较大且在同一时期均有各自的细分市场或客户受众,则行业内会将其中技术难度较高的产品称为高端产品。此外,高端产品、中低端产品的分类通常与同一时期市场参与者对不同难度技术掌握程度的分布情况密切相关,即掌握高端产品高难度技术的市场参与者通常数量较少,从而可能形成在高端市场的主导甚至垄断地位。

对于光通信行业而言,下游应用场景对数据流量不断提出更高的需求,促使通信基础设施的技术水平快速发展。虽然我国在终端应用和系统设备等方面的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但在上游基础元器件、核心芯片基础研究和产业化方面的积累还相对薄弱,整体处于被动跟随状态,高端产品的前沿技术主要由美国、日本企业引领。

《中国光电子器件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2018-2022年)》指出,国内企业在无源器件、低速光收发模块等中低端细分市场较强,但在高端有源器件、光模块方面的提升空间还很大;我国光通信器件厂商在自主技术研发和投入实力方面相对较弱,主要集中在中低端产品的研发、制造上,核心基础光通信器件能力薄弱;国内光电子企业目前还处于追赶阶段,与国外竞争对手有着较大的差距;当前全球光通信行业的高端器件产品几乎全部由美日厂商主导,且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而国内基本属于空白,或处于研发阶段;国内光器件厂家多集中在技术成熟、进入门槛不高的中低端产品,以组装代工为主,产品附加值不高,同质化严重,主要依靠扩大产能和降低劳动力成本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近年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多次提出鼓励高端光通信技术的发展:2016年国务院《“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提出重点加强超高速超大容量超长距离光通信等技术研发及应用;2017年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将单通路线路速率10Gbit/s、40Gbit/s、100Gbit/s、200Gbit/s、400Gbit/s以及支持灵活栅格多速率的超大容量密集波分复用(DWDM)设备等列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2017年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中国光电子器件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2018-2022年)》指出,我国光通信器件企业应重点加强100Gb/s光收发模块、10Gb/s与25Gb/s激光器等的研发投入与市场突破;2019年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2.5GB/s及以上光同步传输系统建设、32波及以上光纤波分复用传输系统设备制造、10GB/s及以上数字同步系列光纤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等列入国家鼓励类产业;2021年工信部《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明确通信类元器件重点发展高速光通信芯片、高速高精度光探测器、高速直调和外调制激光器等。

上述产业政策从高速率、长距离、波分复用等方面间接定义了高端光通信技术的概念,但由于光通信技术发展速度较快,高端产品的具体细分类型会随着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发展以及市场参与者对技术的掌握程度而变化。此外,同一表面技术指标在光模块和光器件层面的实现难度和所需技术方面亦存在本质区别。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指的高端光通信器件产品在技术方面的直接体现主要包括高速率、长距离、波分复用三个指标。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行业内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于光器件而言,目前在波分复用产品领域高速率主要指传输速率达10G以上,长距离主要指传输距离达10km以上,波分复用相对于单波长传输包括CWDM、LWDM、MWDM和DWDM等方案。

对于光器件而言,传输速率和传输距离大致呈反向关系,而高速率、长距离、波分复用三项需求叠加则会大幅提升对光器件整体设计制造技术及具体工艺实现能力的要求。

光通信行业整体以终端应用需求为出发点将速率作为通信系统传输能力的主要表征,但在实际网络部署特别是延伸到上游光通信器件的具体技术需求层面,则更多需要综合考虑应用场景、地区人口密度、网络建设成本、现有基础设施、未来扩容需求等因素设计具体方案,速率和距离的平衡以及可扩展性使得长距离、波分复用光器件具有广泛需求。长传输距离可以减少中继节点的部署,降低网络建设成本,而波分复用技术通过定义标准的波长组,在系统扩容时仅需添加不同波长的光器件即可方便的进行容量扩充。但波分复用技术的实现对光器件波长稳定性、耦合效率以及误差、噪声、串扰影响的控制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在技术水平方面,如不考虑传输距离和波分复用的需求,仅具有高速率指标的单波长、短距离传输的光器件产品的制造主要依靠芯片本身的质量,并不需要深腔封装、热电制冷器温控、高精度光路耦合以及对误差、噪声、串扰等严格控制的技术,整体技术难度要求较低,可依靠自动化生产线批量生产,相关产品技术成熟、进入门槛不高,属于附加值不高的中低端产品,不属于公司产品的专注方向。

在市场参与者方面,国际领先的美国博通公司及日本住友电工、三菱电机等光器件企业产品集中于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高、利润率高的高端产品,不会与国内企业在中低端产品方面进行竞争。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博通公司、住友电工等公司产品的直接竞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领先企业同类产品水平,属于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高的高端产品。

基于上述,高端光器件产品需要综合考虑传输速率、传输距离、信道复用技术等技术指标进行判断,并与市场参与者对相关产品整体技术的掌握程度直接相关,即如果市场上只有极少数领先的光器件生产企业掌握某款光器件产品的生产技术,则该光器件产品从综合技术难度而言通常被认定为高端产品。

具体而言,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2.5GOSA主要为传输距离可达80km、120km的DWDM产品,多通道的密集波分复用产品为终端应用提供了极高的可扩展性,是电信网络长距离及超长距离传输领域的主要解决方案之一,在国内外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容升级应用中具有持续的需求。10GOSA产品传输距离覆盖10km至80km,波分复用方案涵盖CWDM、DWDM等系列产品,封装结构涵盖同轴和BOX结构,可满足下游客户各类不同需求以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广电网络以及境外韩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电信运营商不同的通信网络建设方案,在5G建设过程中具有广泛需求。100GOSA产品传输距离可覆盖10km至80km,目前国内100G以上光通信器件主要用于数据中心内部500m以内的短距离传输,而在电信网络传输以及数据中心间互联长距离应用领域,公司实现了传输距离可达80km的100GOSA产品研发及应用,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此外,公司报告期内还逐渐开发传输距离可达40km、波分复用的25G、50G等OSA产品,在国内企业中率先实现了相关产品的技术突破和产品量产。

综上,公司产品属于高端光器件具有合理依据。

关于收入结构和收入波动,根据招股说明书,(1)报告期内,发行人光通信器件的收入呈现大幅度增长,其中10G和100GOSA产品在2020年增长幅度大;(2)5G商用开启拉动了发行人销售规模的增长,其中10GOSA产品为现阶段5G传输网络建设的主力。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10GOSA产品而非更高速率产品为现阶段5G传输网络建设主力的原因,请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客户以及客户采购增长等方面进一步分析10G、100G产品在2020年销量和收入大幅度增长的原因;(2)2.5GOSA产品在2019年销售量和收入大幅度增长的原因,是否与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需求相匹配;(3)客供芯片的具体模式,报告期内相关芯片的采购和形成产品的销售额;100G客供芯片的芯片提供方,是武汉联特还是其指定的第三方;发行人其他客户未施行客供芯片模式的原因,武汉联特2020年与发行人同时存在客供芯片与自采芯片的原因,发行人100G产品由自采芯片转向客供芯片模式的原因,发行人在客供芯片模式生产过程中的主要作用;(4)结合武汉联特及其客供芯片产品的销售情况、与发行人的订单情况等,说明客供芯片模式对发行人未来经营的影响;(5)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发行人产品的退换货情况;(6)结合发行人2.5G、10G和100GOSA产品的在手订单情况,说明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优迅科技称,根据ITU的定义,5G通信系统可实现用户体验速率达到1G,是4G通信系统的10倍。4G通信系统主要采用155m至10G灰光模块进行布网,其中1G光模块应用广泛。5G通信系统现阶段主要采用10G光模块且波分复用产品比例不断增加,与4G到5G的传输速率提升和渐进扩容的需求相匹配。

其次,由于通信技术的发展具有渐进性,因此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方案需要综合考虑技术因素和成本因素。对于通信服务提供商而言,选用兼具传输速率和传输距离的方案不仅技术方面实现难度大、可靠性方面难以保证,亦会导致网络建设成本大幅提高,在终端应用尚未充分发展的情况下也造成了网络资源的浪费。不同于数据中心内部大数据、中短距离传输需求,5G传输网络前传和中回传领域应用的光器件需要平衡传输速率和传输距离。

对于前传网络而言,由于网络基础设施部署密集,单个光模块、光器件的传输速率并非前传网络部署的主要考虑因素。前传网络的天线单元AAU部署于在全室外的环境下,因此需要光模块、光器件满足-40℃至+85℃的工业级应用,而目前100G以上高速率光器件在工业级应用技术方面尚未成熟。

此外,由于前传网络部署密度大,降低成本是前传网络部署的主要诉求。出于降成本因素考虑,目前前传网络部署方案主要包括10G、25G的灰光方案以及10G的WDM彩光方案。其中波分复用的彩光方案具有高可扩展性,在未来会逐渐成为网络部署的主流方案。由于目前掌握25GDWDM技术的主要为国际领先企业,且25GDWDM产品成本更高,因此包括韩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将10GDWDM方案作为5G网络部署的核心方案。

根据LightCounting对未来5年(2021-2026)光模块市场的预测,由于技术和成本的原因,100G以上光模块、光器件在未来5年尚不会在前传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

对于中回传网络而言,由于光模块无需在室外环境下运行,因此在工作温度方面可以接受-5℃至+75℃的商业级应用。中回传领域为节省光纤资源,光纤部署密度小,因此对光纤传输系统的传输速率有较高的要求。同时,中回传网络需要减少建设中继节点的成本,对光模块、光器件传输距离亦具有较高的要求。传输距离40km以上的100G以上光模块、光器件目前技术尚不成熟,成本亦较高,而波分复用技术可以兼顾光纤传输系统的高速率和长距离传输需求。

5G中回传网络可分为接入层、汇聚层和核心层,目前接入层部署方案包括25G、50G、100G灰光方案以及等效的彩光方案,汇聚层和核心层主要部署彩光方案,预计未来彩光方案会成为中回传部署的主流。同样出于技术和成本的因素考虑,不同国家、不同运营商对具体彩光方案的选择存在差异,包括CWDM、DWDM以及折中的LWDM、MWDM等,对单通道传输速率的选择亦存在差异。根据LightCounting对未来5年(2021-2026)光模块市场的预测,未来5年全球中回传领域光模块市场的一半份额将持续由10G光模块占据,另外一半份额主要由25G、50G、100G、200G组成,100G以上光模块的应用尚需技术进一步发展支持。

2020年公司10GOSA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4,504.81万元,其中2020年10GOSA产品的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4,001.03万元。原有客户采购增长是10GOSA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此外,部分客户在2019年度主要向公司采购2.5GOSA产品,公司在2020年度通过产品的开发和升级进一步挖掘和把握了相关客户在10GOSA产品方面的需求。

2020年,光通信行业下游市场发展情况良好,公司在2020年度进一步丰富了10GOSA产品种类,加大了客户和订单开拓力度,把握下游客户业绩增长窗口,以高技术含量、高质量及更多型号选择的产品满足客户需求,替代美国、日本企业进口产品,逐渐增加自身产品在客户采购中的占比,实现了销售额的增长。

在发掘原有客户需求的同时,公司在2020年度亦积极进行新客户开拓,Opticore等新客户亦是10GOSA产品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

2020年度,公司100GOSA产品收入为2,633.86万元,武汉联特是公司100GOSA产品2020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2020年公司100GOSA技术研发取得进一步突破,较2019年推出了稳定性和可靠性更高的100GOSA产品。2020年武汉联特100G光模块销售收入较2019年快速增长。公司把握下游市场对高端光器件产品的需求,以自主研发的100GOSA产品替代进口产品,实现了销售收入的增长。

除武汉联特外,2020年公司更多型号的100GOSA产品逐渐在东莞茂迅、深圳光为、四川华拓、中兴光电子等客户得到验证或销售,为100GOSA产品未来销售收入奠定了基础。

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2.5GOSA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323.41万元和2,705.27万元,2019年度较上年增长1,381.86万元。公司2.5GOSA产品为超长距离传输的波分复用产品,在波分复用网络系统中具有稳定的应用需求。

如本回复问题5第(2)问之回复所述,国内外通信服务提供商在专线网及4G网络建设过程中已逐渐部署了WDM传输系统,预留了扩容空间,2.5G波分复用系统目前也是专线网和部分国家和地区5G网络中回传建设的重要选择方案。

公司2.5GOSA产品能够匹配波分复用网络系统的建设及扩容需求。

公司在2019年度进一步丰富了2.5GOSA产品种类,向原有客户新增更多型号的2.5GOSA产品销售,同时积极拓展新客户,2.5GOSA产品的客户数量由2018年的19个增加至26个,原有客户销售量的增长和新客户的开拓共同贡献了2.5GOSA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

此外,公司成立初期产能有限,2019年公司增加租赁厂房,购置设备并扩张产线,产能稳步提升,对产品销售形成有力保障。

综上,2019年公司2.5GOSA产品销售量和收入增长具有合理性,与国内外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需求相匹配。

公司客供芯片产品主要集中于2020年度,主要系因2020年度销售给武汉联特的100GOSA等产品使用了客户自有渠道采购的芯片。

客供芯片与公司自采芯片无重大差异,均为市场流通的标准产品,公司客供芯片产品的设计和生产与自采芯片产品的设计和生产不存在差异,非客供芯片模式是公司产品生产销售的主要模式。2021年1-6月,公司采用客供芯片模式生产销售的产品较少。公司光芯片采购渠道逐渐拓展和完善,预计未来产品生产将主要采用自采芯片的模式,客供芯片模式对公司未来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产品生产周期相对较短,在手订单周转速度较快。2021年1-6月,公司与客户已签订合同金额合计为1.11亿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主要产品尚未履行完毕的在手订单金额合计4813.54万元。

2021年以来,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情况良好,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武汉联特、四川华拓、新易盛、深圳光为、东莞茂迅等仍为公司主要客户。

同时,公司与中际旭创及其子公司成都储翰等业内知名客户逐渐建立了合作。除报告期主要产品外,公司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种类,40GOSA及更多型号的25G、50G、100GOSA等产品开始量产销售。公司目前整体产能利用率较高,部分产品因产能限制对新订单接受产生了一定影响。整体而言,公司具备持续获得订单的能力,未来业绩增长具备可持续性。

公司产品处于产业链上游,细分类型产品的销售受到下游客户和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终端电信运营商招标时间、各批次招标的主要产品、直接客户光模块厂商中标情况以及其向下游系统设备运营商销售情况等也会影响公司各类产品的销售,公司细分类型产品在不同期间的销售收入可能存在波动。5G网络建设进度、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也会对公司业绩增速产生影响。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就下游技术方案变化导致产品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和业绩增速放缓的风险进行了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提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