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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邦照明:子公司得邦车用照明收到项目定点函,涉及金额超12亿元

来源:资本邦 作者:黄小毅 2021-08-06 18: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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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邦照明(603303.SH)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项目定点函。全资子公司浙江得邦车用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车用照明”)收到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一二三”)的项目定点函。

(原标题:得邦照明:子公司得邦车用照明收到项目定点函,涉及金额超12亿元)

8月5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得邦照明(603303.SH)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项目定点函。

得邦照明全资子公司浙江得邦车用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车用照明”)收到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一二三”)的项目定点函。

得邦车用照明将作为万向一二三部分项目的供应商,为其按最终车厂客户需求,定制开发和供应电池管理系统(BMS)控制器产品。上述产品将应用于保时捷及奥迪部分车型中。12PPN001项目周期为2021年至2024年,预计周期内公司为其提供的电池管理系统(BMS)控制器产品涉及金额约0.7亿人民币;48PAU001项目周期为2023年至2033年,预计周期内公司为其提供的电池管理系统(BMS)控制器产品涉及金额约12亿人民币。

得邦车用照明是公司基于战略需要和业务拓展,于2018年9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车用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得邦车用照明已成功量产车载前大灯控制器(LDM)产品并搭载在部分日系车型中。

得邦车用照明获得上述项目定点函,有利于推动公司与全球知名汽车生产厂商或其供应商建立业务关系,对公司在车载业务布局和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后续得邦车用照明将按照客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项目产品的开发和生产。预计上述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的业绩影响较小,但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年度业务收入,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得邦照明表示:项目定点函只是对单一指定产品开发和供货资格的认可,在开发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项目变更、中止或终止等情况。同时,项目定点函不构成订单或销售合同,实际供货量需以正式订单或销售合同为准,未来公司实际供货的数量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汽车产业政策、汽车市场整体情况等因素均可能会对客户的生产和需求计划构成影响,进而为供货量带来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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