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过两轮问询“拷打”后“撤退” 快可电子科创板IPO终止审核)
节日期间一家科创板IPO终止审核!
5月6日,资本邦了解到,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快可电子”)科创板IPO终止审核。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上交所于2020年11月10日依法受理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1年4月27日,公司和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快可字(2021)009号)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海证〔2021〕532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快可电子始终专注于新能源行业太阳能光伏组件及光伏电站的电气保护和连接领域,主要从事光伏接线盒和光伏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致力于持续为客户提供光伏电池组件电流传输、旁路保护和连接一体化的光伏接线盒和连接器系列产品。
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快可电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95亿元、3.05亿元、3.53亿元和2.1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50.54万元、3,101.54万元、4,149.21万元和2,742.39万元。
资本邦注意到,快可电子完成科创板IPO两轮问询,在首轮问询中,快可电子股权结构、核心技术等六大方面内容,共计27个问题被关注,其中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对持续经营能力等影响被问及。
根据申报材料,快可电子存在知识产权相关的侵权之债。2019年6月,安费诺请求法院判决快可电子停止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ZI201620678944.9号,名称为“连接器”),赔偿人民币50万元,最终一审判决快可电子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安费诺25万元。快可电子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2020年11月,公司向安费诺支付25万元赔偿款。
上交所要求快可电子说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是否已结案,案件涉及的公司产品,纠纷的具体原因、过程,判决公司停止侵权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会对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快可电子回复称,2019年6月,安费诺珠海公司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其为ZL201620678944.9号、名称“连接器”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权利人,认为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该专利技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侵权产品获取利益。具体而言安费诺诉称公司生产的储能连接器-120A及储能连接器-60A为侵权产品,构成相同侵权,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停止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并赔偿人民币50万元。
2019年7月5日,公司就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20年3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维持涉案安费诺珠海公司专利权有效。
2020年5月28日,一审判决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安费诺珠海公司25万元。2020年4月9日,公司再次就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20年10月21日,经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维持安费诺珠海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公司于2020年11月支付上述赔偿款。目前,与安费诺珠海公司案件已结案。
报告期内,公司储能连接器产品销售金额较小,且目前已无上述涉及侵权纠纷产品的销售,停止销售判定侵权的产品不会对公司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经营业绩与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在科创板二轮问询,上交所主要关注公司股东信息披露及核查、研发费用和科创属性、境外子公司设立的合法合规性、市场空间和行业发展方向、行业政策及贸易政策、客户等共计14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