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万亿企业结构性存款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影响到底有多大?)
2月9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财政部等四部门发文明确,企业持有的结构性存款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企业结构性存款会计分类改变后,被一些市场人士解读为意在继续压降结构性存款规模。此前,监管部门曾对部分银行进行窗口指导,要求结构性存款规模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压降至年初规模,并在年内逐步压降至年初规模的三分之二。
记者据央行数据测算,截至2020年末,单位存款中的结构性存款总规模3.68万亿元,占全部结构性存款的57%。
不过,接受记者采访的数位业内人士认为,本次《通知》并不是一项新的要求,而是再次强调了需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企业投资结构性存款或并不大。
2月9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财政部、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于1月27日下发《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指出,企业持有的结构性存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的规定确定其分类,并进行相应确认、计量和列报。
对于商业银行吸收的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简称《通知》)定义的结构性存款,即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企业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
2月9日,澳洲会计师公会华南区委员会会长黄寅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结构性存款应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本次《通知》并不是一项新的要求,而是再次强调了需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一位华南金融业分析师认为,《通知》对企业投资结构性存款影响不大。有的企业结构性存款原来计入在存款,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不大。
一位城商行信贷人士表示,结构性存款能做存单质押贷款,与会计科目变更关系不大。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指出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同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九条指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一)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二)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三)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黄寅表示,对于企业而言,应当充分认识到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进行恰当的分类和计量,真实公允地披露企业所持有金融资产的相关情况,充分发挥会计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并为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更可靠的财务信息。
此前,监管部门曾对部分银行进行窗口指导,要求结构性存款规模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压降至年初规模,并在年内逐步压降至年初规模的三分之二。
2月8日晚,央行发布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央行发表《加强存款管理 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的专栏文章。
央行指出,将结构性存款保底收益率纳入自律管理。结构性存款收益一般包括保底收益和挂钩衍生品产生的收益两部分,其中保底收益率与一般存款的利率性质相同。但部分金融机构为吸引客户,将结构性存款保底收益率设定较高,一定程度破坏了存款市场竞争秩序。为引导结构性存款规范有序发展,201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利率自律机制将结构性存款保底收益率纳入自律管理范围,督促银行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同时,银保监会也采取措施,督促银行有序发展结构性存款业务。
2020年12月,结构性存款保底收益率为1.25%,较2019年12月下降1.18个百分点。同时,结构性存款的整体预期收益率和兑付收益率也快速下行,2020年12月分别为3.09%和3.03%,较2019年12月下降0.5个和0.54个百分点。2020年末结构性存款余额为6.3万亿元,较2020年4月的最高点10.7万亿元减少4.4万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起,将地方法人银行吸收异地存款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禁止其通过各种渠道开办异地存款,已发生的存量存款自然到期结清。 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在线上开展的银行除外,但此类银行展业范围不受空间限制,实质上已成为全国范围内经营的银行,所以存款利率自律要求参考国有银行执行。
央行指出,异地存款是指地方法人银行通过在没有设立实体网点的地市开立的账户吸收的存款,既包括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也包括通过自身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吸收的存款。近两年,部分地方法人银行通过吸收异地存款实现快速扩张,偏离了服务本地的定位。由于异地存款稳定性较 差,积累的流动性风险易快速传染,不利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金融体系稳定。
央行在专栏中表示,督促整改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为落实整改要求,2020年12月部分银行发布公告,宣布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定期存款靠档计息产品计息规则,明确提前支取按活期利率计息。截至2020年末,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产品已顺利实现余额清零目标,共压降15.4万亿元。
(作者:辛继召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