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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回应“李彦宏夫妇或成老赖”:反对恶意炒作

来源:中新经纬 作者:冯方 2019-04-29 1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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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百度回应“李彦宏夫妇或成老赖”:反对恶意炒作)

29日,就“李彦宏夫妇或成老赖”一事,百度在官方微博回应称,目前不具备任何申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近日,作家陈平(微博:@陈文伍)在微博上表示,因百度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院作出的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判决,自己已于4月22日向北京西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的同时,申请将百度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彦宏、马东敏等纳入失信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

百度回应。来源:微博

29日上午,百度在官方微博对此进行回应。百度称,此事所涉及案件为:2018年3月,陈平因认为hao123 APP小说栏目中可以显示、阅读其所著部分图书,以及APP中部分内容与其图书不完全一致,对百度发起诉讼。

百度提到,公司已主动在履行法院判决,其中付款金额一个多月前就已履行完毕,道歉部分,法院已同意百度提出的在报纸上刊登声明的履行方式,目前正在等待法院联系报纸刊登。百度认为,在目前案件进展下,不具备任何申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百度表示,公司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权利,积极履行判决义务,但也反对在司法案件中偏离案件本身的争议,通过绑定知名企业、借机炒作的方式,浪费社会资源和司法资源。对恶意造谣者,百度已经向司法和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并保留采用法律手段追究责任的权利。

来源:微博

在此之后,陈平再发微博,称百度在故意混淆履行判决书公开道歉和法院刊登判决书内容之间的关系。

陈平表示,法院生效判决“公开道歉”是一项独立的判决内容,只有在百度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该生效判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公开道歉义务的情况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才能执行刊登判决书内容,前提是百度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公开道歉义务。

陈平认为,法院刊登判决书内容是基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公开道歉义务的前提之下才作出的补充内容,是法院给申请人的一个折中交代。结果是被执行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仍然拒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公开道歉义务。

此外,陈平提出质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尚未执行刊登判决书内容,为什么百度就说已经履行了生效判决?陈平表示,即使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刊登判决书内容,也不影响百度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公开道歉义务的结果,仍然依法应当将百度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彦宏、马东敏等纳入失信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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