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400万股定增限售股3个月后解禁 强力新材拟推高送转遭监管问询)
继2016年半年报期间公司推出10股转21股高送转方案后,时隔两年半,强力新材再次宣布拟高送转。
日前,强力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公司将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4067.79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9股。
记者注意到,分配方案公布后次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即对公司下发了关注函,要求公司就此次利润分配预案主要考虑、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等作出说明。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就关注函作出回复。
巧避创业板高送转红线
2015年3月24日,强力新材在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新型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贸易业务。2018年业绩快报显示,去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90%、17.62%。对于公司2018年的业绩表现,公司方面表示“公司经营业务保持平稳,完成了预期的经营目标。”
源于对公司业绩表现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2019年3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提议公司每10股转增9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这并非公司上市以来首次推出高送转分配方案。记者梳理历年公告发现,早在2016年8月份,钱晓春、管军也曾发出提议高送转,理由与本次提议理由一字不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公司的股本规模、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该利润分配预案。”
一直以来深交所都将高送转作为重点监管事项之一,从健全规则、强化监管、加强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多管齐下,严防概念炒作,打击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2018年4月份,深交所曾就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股份发出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2018年11月份,该指引正式对外公布实施。深交所根据不同的板块,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作出了差异化安排,每10股送转分别达到5股、8股、10股适用《高送转指引》。
尽管公司此次推出的送转比例略低于《高送转指引》规定的10股转10股的高送转定义,不过还是在送配方案公布后的次日遭到了深交所的火速问询。
记者就高送转一事连续多次致电强力新材,证券部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定增股将解禁高送转遭质疑
记者注意到,与此前披露送转预案的部分公司不同的是,强力新材在预披露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仅披露了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并未披露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时引进的股东减持计划,大股东也未做出未来3个月或6个月不减持的承诺。
谈及高送转一事,清晖智库首席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高送转的本质就是投机,当前监管层从严监管高送转就是在抑制投机行为。高送转概念股一直是市场的炒作热点,相关概念股短期内涨幅较大,甚至有些个股泡沫已经很严重,作为投资者,需要高度警惕主力资金出现集中出逃所带来的风险。再者,高送转一般是公司为了表明盈利能力强或者成长空间可期。因而在布局高送转概念股的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公司的业绩表现。”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5月份,强力新材向蓝剑、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400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27.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89亿元。以3月7日收盘价34元/股估算,浮盈逾22%。该部分1400万股定增限售股上市日为2018年6月5日,自上市起12个月后经公司申请可上市流通。
提及强力新材1400万股定增限售股即将解禁前夕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宋清辉直言不讳地表示,公司此次推出的高送转方案背后或有其他的目的,可能是为了重要股东减持铺路。“高送转具有‘高送转一响,黄金万两’的说法,上市公司推出的高送转越来越高,股价也就像吃了兴奋剂一样往上‘涨涨涨’。对投资者而言,要注意上市公司利用高送转人为制造利好,需小心一些高送转背后的真实目的。”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来说,宋清辉建议上市公司应该多考虑选择“分红”而不是“送转”。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