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昂能源乌龙指事件续:股权纠纷已被法院受理,4月18日开庭

来源:读懂新三板 作者:高哲 2017-03-29 19:48: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三河市博英启程商贸有限公司的股权纠纷案件将于2017年4月18日开庭。

(原标题:泰昂能源乌龙指事件续:股权纠纷已被法院受理,4月18日开庭)

读懂新三板报道 3月29日,泰昂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三河市博英启程商贸有限公司的股权纠纷案件将于2017年4月18日开庭。

这是一起典型的乌龙指反悔事件。

2016年8月26日,泰昂能源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汪松华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转让价格(0.24元/股)向苏强、侯思欣、姜素华、三河市博英启程商贸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流通股合计224.62万股。

汪松华认为此次股票交易是由于操作失误,并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次股票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等公允价格,构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公司自2016年8月29日上午开市时紧急停牌。

由于汪松华与苏强、侯思欣、姜素华、三河市博英启程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的回购股票的协商工作未达成一致,故汪松华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于2016年12月16日和2016年12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或冻结前述四方相关金额的财产。并于2017年1月6日、2017年2月23日分别作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冻结前述四方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目前,汪松华和三河市博英启程商贸有限公司的案件将于2017年4月18日开庭。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刚刚发生的宁波水表乌龙指事件已经被股转系统判定为有效。而宁波水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规模都要远高于此次泰昂能源乌龙指事件。

2017年3月9日10时59分许,宁波水表以平常股90倍左右的价格以1970元/股成交了2000股,按收盘价来算,卖出方在此次交易中净赚389.94万元。该事件一经曝出便引起市场的普遍关注,3月11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公告,确认此次交易行为系投资者误操作所致,但成交结果有效。

此前新三板已经发生多次乌龙指事件。早在2015年6月5日,九鼎集团以每股0.01元成交10万股,成交金额1000元。买方为中原证券鹤壁兴鹤大街营业部的王秀荣,卖方为湘财证券上海陆家嘴环路营业部的肖裕民。

当时,九鼎市场价在20元左右,这显然是一起不公允的交易,于是肖裕民向河南的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最终,原告方肖裕民败诉。

虽然两次判决的结果,一个出自监管系统,另一个出自法院机关。但是都被判定为有效,此次泰昂能源的汪松华向法院提请的诉讼能否成功?是否可以“挽回损失”,目前尚未可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陆家嘴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