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1日是长虹CWB1认股权证的最后交易日,此后长虹CWB1将会停止交易并进入行权期,即2011年8月12日、8月15日、8月16日、8月17日、8月18日5个交易日。行权期结束后,长虹CWB1认股权证将被注销(作废),不再具备任何价值。在行权期内,权证持有人每持有1份长虹CWB1认股权证,有权认购1.87股四川长虹(600839)A股股票,认购价格为2.79元/股(即每持有1份长虹CWB1认股权证应支付5.22元方可购买1.87股四川长虹A股股票)。
对于持有长虹CWB1认购权证的投资者而言,应采取何种策略才能使自身收益最大化?例如最后交易日之前是否交易、行权期内是否行权等,以下将逐一分析:
1、持续持有至到期
对于当前长虹CWB1的持有者,假设其买入N份权证的价格为P0,即权证持有人支付的成本为P0。倘若权证持有人选择一直持有长虹CWB1直至行权期末而不行权,那么届时该N份权证将被注销(作废),权证持有人该部分权证遭到的损失为P0元。
2、交易期卖出权证
持有长虹CWB1的投资者,假设其买入该权证的价格为P0,若在最后交易日(含)之前以P1的价格将之卖出,当P1≥P0时,则每份权证实现的收益是P1–P0;当P1<P0时,每份权证损失P0–P1。卖出权证的获利与否,将直接取决于投资者对权证未来走势的把握和判断。理论上,投资者肯定不应该在P1<P0情况下卖出权证。但是如果投资者预计长虹CWB1认股权证停止交易后的行权期内不会有行权机会,即投资者预计行权期内四川长虹A股股价低于长虹CWB1的行权价2.79元时,投资者应该在最后交易日(含)之前,选择将权证卖出。此时,投资者每份权证的损失只有P0–P1,仍然比持有至到期不行权的情况下每份损失P0要小。
3、行权期权证行权
长虹CWB1的行权价格是2.79元/股,行权比例为1:1.87,而四川长虹A股目前股价高于行权价。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判断,由于长虹CWB1权证已临近最后交易日,预计四川长虹A股股价届时跌至行权价以下的概率很小。
假设某投资者持有1份长虹CWB1,购买每份权证的成本为P;四川长虹A股股价为S元/股。
若S>2.79元/股,此时投资者应该行权,若不行权,投资者持有的权证将被注销(作废),投资者将损失权证购买成本P;若行权,投资者每份权证将获得(S–2.79)*1.87 的收益。
投资者行权最终每份权证的收益或者损失为(S – 2.79)*1.87 - P。若S>2.79+P/1.87,投资者则能够获利;若S<2.79+P/1.87,则出现亏损。但只要S>2.79元/股,在不考虑相关手续费的情况下,行权的亏损要小于不行权的亏损(行权有利于减少亏损)。因此,只要四川长虹A股股价高于2.79元/股,投资者都应该选择行权,以获得最大的收益或者将损失减到最小。